了车窗。
车子绝尘而去。
戴乐乐还擎着一双拿了纸巾的手,冷风吹过,不会冷,不会凉,只是觉得伤。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所有(小说都描白不出的情感,她也忘记了是谁先说的爱,好像有了记忆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她学柔道,他就学跆拳道,她总是爱生病,所以经常是只能呆在家中看着永远看不完的小人书,他却爬了窗户进来,给她捉了蝴蝶放在小瓶子里。说,看你病怏怏那样,找个蝴蝶陪你吧。
任之炀在所有的人都是混世魔头,只在她心中是英雄。
一个从来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美好一面的撒旦。
他会在她崴了脚的时候,背着她在雪地中走很远的把她背回家,她谢他的时候,他却是扬长而去,说死猪,胖死了,小姑娘丫丫的能不能减减肥啊。
他会跟别人抢来她想要的贴纸,她说这样不好,他就霸道的说,只要你喜欢的,没有什么是不好的。
他是任之炀,是一个别人都看不懂任之炀,只有她看得懂,他的任性,他的狂妄,他的不羁,只是为了得到一点点的关爱,这些她都明白。可是,她的父母却不明白,报纸上总是得到关于他的消息。
今天是夜宿某个女星的香闺,明天就是聚众吸毒,后天就是当众斗殴,戴乐乐是书香门第,家里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必须和任之炀一刀两断,她求了求了,闹也闹了,父母说,如果你跟了任之炀,从此没有我们这对父母。
她也理解父母,这样的任之炀,这样的一个坏孩子,父母怎么会把她托付给这样一个男孩子。
任之炀才二十二岁,而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
女人的好时光,她都陪伴了他。
人说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就开始衰老了。她本来在这样的一段爱情中,就属于付出的一方,默默的忍受着他所有的缺点,所有的错误,因为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任之炀的父亲抛弃了他的妈妈,而他也被爸爸一起遗忘了。
只是不停的给他钱,不停地给他各种物质上的补偿,可是,他一点都不稀罕,他要的是关心和温暖。
所以,当乐乐犹豫良久告诉他,之炀,我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他在电话那边,声音嘈杂,音乐声轰鸣,她知道他又和一群朋友在夜店里厮混,可是,她也不知道怎么开不了口去叫他改,只是一天天的纵容,慢慢放纵。
“戴乐乐,听你爸妈的话吧,反正我真的如他们所说的不是什么好人,大家都说我们不是一挂的人,以前我不相信,现在,我信了。”他并没有喝很多酒,端着酒杯也只是做做样子,其实他很讨厌酒精的味道。所以,就算是和一群人在酒店里疯狂他也是,端着一杯子红酒从头到尾。
“之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想要相信自己的耳朵。
“别说了,戴乐乐,我从一开始就说不要爱上我,是你要缠着我的,现在正好,你爸妈不让你和我来往,我也解脱了。”他浅浅一笑,“更何况,你应该珍惜有人担心的,替你着想的感觉。”
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通电话。
后来,他就真的,对她视而不见。
她就逼他,因为她不肯相信这么多年的感情,这么多年对他的爱意,就在瞬间如同泡沫。她去酒吧喝酒,她平日里家里家教很严,晚上有宵禁,一般不能够陪他在外面玩,而他也从来不在什么狐朋狗友的聚会上带着她。他避而不见,她只能出此下策。
他在酒吧里碰见她,先是十分惊愕的看见她一身性感装扮,然后居然看见平日里乖宝宝的她大口大口的喝着烈酒威士忌,他简直怒火中烧,想要上去带她走,但是想了想,还是给她的司机打了电话。
然后默默的站在她包间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