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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4 / 5)

林珑没有回答丁香的疑问,而是双手一沉,伸展袖口,在轻轻一扬放在木质轮椅两边,就这样一个简单清浅的动作,却让丁香瞬间看愣了神:真好看啊!

她跟在娘子身边后,有时出门交际,见过不少大户人家的娘子,有些门楣甚至比林家要高,比如陈家。但是那些娘子没有一个比得上她家娘子,容貌先且不提,只说风韵,她家娘子一举一动都像是画中人般,行云流水,舒心优雅。

丁香推着林珑到门口,林珑打开腰间的荷包,拿出一颗小小的琉璃珠子,对着林硕一抛。

林硕原本的虎虎生风瞬间停滞,后仰,摔倒在地。

“哎呦!”摔了个屁盹的林硕难以置信地看着地上的琉璃珠,有些不敢相信,她居然被一颗珠子给打到了。

看着这一幕,丁香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娘子说的花架子,中看不中用,林硕太重注招式,忽视基础。根基不稳,招式再多,再花哨,也是无用,难怪娘子不教她新招式。

☆、2。痴情

用过朝食后,林珑在书房练字,前世她左右手皆能书写,得书法大家秦登善真传,行书遒劲自然,草书笔走龙蛇,是全然不受禁锢的飞扬自在。

今生她只写楷书,端端正正的楷书,中规中矩,无一丝出格。

每日朝食过后,林珑都要练一个时辰的字,家人了解她的习惯,从不在这个时候打扰她。其实最开始,林珑想要练字时,林父还预备给她请位先生,结果看了林珑的字后,默默收回了这个想法,得,先生还不如她写得好呢。

在林家,林珑绝对是尤为特殊的存在,林父只是小小六品县令,且为官清正廉洁,所以收入不丰。家中仅有四个下人,只林珑一人就占了俩。

不仅如此,像是吃穿住行,林珑的标准远远高于三个哥哥。

前些年时候,林父还不是县令,家中也没有俸禄职田。加之林父出门在外,常有交际,不能短了银两,林母等人的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最难的时候,连肉都吃不上,家中仅有的两个鸡蛋,也是进入林珑肚中。

那会,林珑有点恶趣味,吃鸡蛋的时候,故意放慢速度,细嚼慢咽,津津有味,馋得两个哥哥趴在食案上直对她流口水。

两个哥哥,二哥比她大四岁,三哥只大两岁,还都是小孩子呢,控制不住馋虫。

练了一会字,林珑搁下笔。

丁香从前院回来,跪坐在书案旁边整理纸张,她跟在林珑身边多年,熏陶之下,对书画之事也颇有通悟。丁香看不出来林珑的字是好是坏,是否进益,只有一种微妙的感觉,觉得这字似乎越来越平常。她把两张纸叠在一起,刚放好,脑中突然闪过什么,跟着顺手把下面那张字拿出来,与上面那张并列。

居然一模一样,两张纸上的字一模一样,大小,笔画轻重丝毫没有差别。

呆了片刻,丁香迅速收回思绪,将纸张放好。转过头,发现娘子又呆呆出神,红唇墨发,美是极美,但却失了人气。尤其是远望出神时,像是一根空有形没有魂的木头人,无端让人心痛怜惜。

于是她挑起一个话题:“娘子,前头传来消息,说是圣人病了。”

林珑不是很感兴趣,淡淡地“哦”了一声。

丁香早习惯娘子的冷淡,不是很在意,继续兴致勃勃道:“据说发了高烧,御医还有大臣都劝说圣人停下休息,但是圣人拒绝了,执意赶路,想赶在七夕前到达凤鸣山。”说到这,丁香叹了口气,“圣人真是痴情啊,明贤皇后真幸运。”话语里不无欣羡。

凤鸣山是明贤皇后埋骨之地,圣人每年七夕都要赶过去祭拜皇后。据说明贤皇后仙去之后,圣人大病一场,烧了三天三夜,神智不清,好了之后,身子亏损,足足将养的三四年才彻底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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