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反而坏事,仔细思忖之下,决定派出一支五十多个僵尸的小队做诱饵,钓大鱼。
而其他僵尸已经是我最后的家底,轻易损失不得,便让剩余的僵尸集为几处,免得让哪只偷腥的猫给瞄上,被吃得只剩骨头都不知道。
而我则是带着近卫队伍,悄悄跟在侦探队伍的后面。
柿子找软的捏果然是至理名言,僵尸们数量一少,果然就出了问题。才走出去还没多远,就忽然看见有一个黑影飞从僵尸群中飞出来,嘶叫了一声,连续几爪子过去,那黑影就将一个僵尸格杀当场!
通过小弟们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了这个亡灵的模样,个子和僵尸相仿佛,却要矮一些,长得就像一只眼睛的鸵鸟,眼睛上覆盖着浓密的绿色毛发,我立即吓了一跳:食尸鬼!
食尸鬼,普遍等级为三级中阶,敏高攻高。食尸鬼的恐怖性就在于它们的伪装能力,在许多恐怖小说中,常常有写到某个食尸鬼伪装成美丽的女子,诱惑那些该死的色男,最后将男人撕碎吃掉,想起来背脊都发凉。
而在游戏中,这些食尸鬼也保持了这一特性,能够伪装。像刚才这个食尸鬼就是伪装成了僵尸,混入队伍中将僵尸一举格杀的!
我不寒而栗。
我才意识到我收服那几个弱小的僵尸的时候是多么的危险。
我想,在我带着上千军队的时候,如果有一个僵尸突然靠近我,我会不会提防?
我想我不会。
那么,我就有可能被食尸鬼吃掉!
好在食尸鬼发动攻击的时候,就无法再进行伪装而露出原形,它们的伪装也有一个最大的破绽,无论怎么变,它们的脚都只能是骆驼的脚。——不幸的是,当你看到食尸鬼的脚的时候,下一刻或许就成了它的口中餐。思及此处,我立即命令集结在一起的那几群僵尸立即检查,若发现某个僵尸的脚是骆驼脚,不用迟疑,立即将它格杀当场!
好在僵尸们传回消息,在尸群中没有发现食尸鬼,这我才松了一口气。
食尸鬼嗜杀,海吃,只要能吃得下,就毫不犹豫地去吃。
只是现在,某个邪恶的巫师已经把这只食尸鬼当做了自己的盘中餐。
是该赞美万能的死神。让我发现了这么一个美妙的亡灵生物。有了第一个就好办了,我在想当我收服了一群食尸鬼的时候,会有许多奇妙的应用。当阿九发现和他战斗的骷髅忽然全部变成了食尸鬼该会有多么美妙的表情,我非常急于知道。想到这里,我嗬嗬地笑了起来,看来食尸鬼也算不得是十恶不赦,虽然合理的未必能够存在,但存在即合理,这一至理名言想来是不错的。
我并不在乎五十来个僵尸小弟的死亡。事实上,我也是爱莫能助。毕竟等级差距实在太大,哪怕孙武重生韩信不死,也不可能指挥得了五十只小猫去杀死一只老虎。不多时,五十个僵尸小弟就被食尸鬼干脆利落地干掉并且吃了个干净。
我就跟在小弟们的后方,并不很远,我想不用我去追它,食尸鬼很快就会自己过来的。
我只要在这里等就可以。
果然,没多久,就有一只僵尸晃晃悠悠、东张西望地向我走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个家伙的脚,绝对是骆驼脚。
第27章 进军
食尸鬼是三级中阶的强怪,爆裂僵尸的两次猛轰未必能够炸得死它;等我用上复活术,可能它早已逃之夭夭了。这种战术既不能用,就要想想别的方法。总是依靠一套战术,是不行的。
我身边一共有七个大僵尸、小拉还有两个恐怖分子,如此兵力加上我从中调度,相信绝对可以让叫这个食尸鬼后悔今天为什么没有打瞌睡。
水仙有时也需要装蒜,我带着小弟慢慢地靠近这个“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