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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4)

第一章 新人出场

星期天下午,高正一身名牌西装走在大街上,脚上的皮鞋踢踢踏踏的。傍晚的夕阳给他的白衣抹上一层金色,连平时一向低调的高正都觉得自己挺帅气的,不时向对面走过来的MM抛媚眼。心情想坏都难,因为今天运气简直是太好了。挤了了两辆公交车,下车后发现收获颇丰,两个皮夹子加在一起大概有八百多块,高正兴奋的差点蹦起来。于是钱洗劫一空,里面的证件之类的高正是从来不看的,直接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收工,逛街去~!

玩了一天,顺便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行头,人靠衣服马靠鞍嘛,这年头狗眼看人低的可不少,穿的好一点别人就不会轻易怀疑你的身份,对此高正是深有体会的。呵呵,有点扯远了,这小子是干什么的想必不用介绍大家也明白了,他是名小偷。干他们这行的叫“理”,高正是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称呼的,他那老不死的师父死之前他也忘记问了。那是个白白胖胖的老头,看上去慈眉善目的,绝对不像是干他们这行的人。老家伙一辈子也没有失手过,后来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眼看一身绝技就要失传,于是就在十九年前的某一天,出工的时候顺便顺回来一大活人,那是个刚刚四岁的孩子,那个孩子就是高正。高正从来没有怨恨过师父把自己从父母身边拐走,虽然他总是骂他老不死的,但也仅仅是被师父逼急了的时候。因为干这行的技术要求很高,基本的谋生工具就是食指和中指,必须保证这两根手指的灵活、柔软和敏锐,必须保证一碰到目标的口袋就可以大概判断出里面有多少钱。钱少了不值一偷,钱多了更不能偷,除非你不打算在这一片混了。“理”们都是有各自的地盘的,不能捞过界,否则就有挨揍的危险。如果在自己的地盘上捞过头,警察查起来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所以钱太多了也不能拿。高级的“理”据说一分钟手指能做几十个动作,这就需要下功夫勤学苦练了。许多半道出家的“理”技术 是不合格的,这当然增加了他们作案时被捉到的几率,而高正从小就被他那BT的师父训练,所以他对于自己的技术还是很自信的,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未失手被捉过。

高正走了许久终于见到了自己熟悉的景色,这是A市北部的一大片贫民区,破旧的筒子楼和坑坑洼洼的水泥路,谁也说不清这是什么时期的建筑。高正从来没有在这里动过手,“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再有就是这里都是贫民,没什么好偷的,对在这里生活的人高正是抱着同情的态度的。虽然他自己也不是一个富人。于是他只好每天步行走出去十几里到市区做事,然后傍晚在走回来,不是他舍不得坐出租车,而是出租车从来就不肯到这里,无论你出多少钱。因为这里以前出过几起伤人案件,都是坐车后不付钱的,出租车是市里斧头帮经营的,但到这里也是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久而久之自然没有出租车这里来了。高正这人很固执而且守旧,一件事做习惯了轻易不肯更改,所以他自然不肯搬家,所以他每天只能拿走路当锻炼身体了。快到家了,这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本来转过这条胡同就到了自己的住处,可是他今天心情好,偏偏多事要多走几条胡同。前面那条胡同很暗,但高正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因为凭借自己对这里的熟悉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好怕的。刚刚走了几步就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高正的视力很好,仔细一看四个一身牛仔的年轻人吧一名西装革履、衣着华丽的中年人架在墙上。生在贫民区的高正这种事情见得太多了,贫穷带来的自然是血腥和暴力,这里聚集着各种各样的人,小混混、无业游民、打工仔还有和高正一样的“理”。抢劫、敲诈、勒索在这里如同穿衣吃饭一样随便,甚至许多黑社会会选择在这里火拼。看样子这位有钱的爷今天是要倒霉了,谁让他大晚上的还在贫民区转,活该~!高正转身正准备离开,不料后面的人却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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