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 云烨的援兵
蒙鲁坐在椅子上很不舒坦,扭来扭曲的不自在,想要夹菜却生怕弄坏了精美的瓷器,蒙娜也变得很拘谨,把宽大的袖子挽起来,露出白生生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夹菜,惹得辛月不住的偷笑,很没有礼貌。
云烨忽然命仆役们把精美的瓷器换掉,全部换上粗瓷大碗,这样吃饭对蒙鲁他们就是一种折磨,连吃饭都不会了,象牙筷子云烨也不喜欢用,夹个青豆半天夹不上来,白生生的虾仁也总是从筷子上掉下来,长老已经拿手捡了两三回了。
当所有的菜肴被云烨命人装在黑瓷大碗里,长老,蒙鲁,蒙娜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竹筷子上来,更是博得长老的好评,找了张席子,饭菜全部放在地上,四个人围着饭菜用筷子夹,用勺子舀,用刀子扎,吃急了还用手抓,汤碗端起来就喝,这才是吃饭的样子。
辛月看着蹲在地上和三个灰头土脸的人抢着吃饭的丈夫,忽然觉得心酸,虽然云烨从来没有说过在丛林里的苦难,总是捡好玩的,有趣的事情说,好像那一趟林莽之行不过是带着旺财溜了一圈腿,看到丈夫在用手把鸡撕开,把最肥美的鸡胸部分给了长老,两条腿蒙鲁一条,蒙娜一条,自己拿着鸡脖子一点点的往下撕肉条,就知道这三个人真的是家里的贵客,鸡腿一向是丈夫最喜欢吃的,就是李承乾来了,丈夫也从来不把鸡腿让出去。
蒙鲁,蒙娜,长老他们的手都黑黝黝的,以丈夫的洁癖,蒙鲁用自己的筷子给丈夫夹了一大块肉,丈夫想都没想,一口就吃了下去,还把剩下的肉块一股脑的倒在蒙娜的碗里。通过这些细节,辛月可以想象自己的丈夫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是何等的狼狈。
人头大的粗碗,蒙娜都吃了两碗饭,居然还看着没吃完的饭菜惋惜,吃过饭的大碗,拿汤冲冲,一口气喝完,云烨拎起酒坛子就给四个碗都倒满了葡萄酿,烈酒他们可能喝不惯。
酒过三巡,云烨笑着问长老一些闲话:“寨子里今年的收成好么?拜月会举办了几次?来之前有没有庆祝会?“长老得意地捋着胡须说:“去年啊,收成好极了,公主就收了很少的一点税,粮食一直够吃,香蕉林里的香蕉今年就没断过,一直有,从年初一直吃到年尾,粮食剩下了不少,还拿到集市上,换了好多的布匹回来。”
“是不是野兽跑出来糟蹋寨子了?还是寨子被别人的人欺负了?“听了云烨的问话,蒙鲁拍拍自己的胸膛,豪迈地说:”没人,敢。听说你在和别人打架,我来帮你!“蒙鲁半生不熟的汉话让云烨喉咙里“咯喽”一声就没话说了,眼睛酸的厉害,自己的辽东之行早就结束了,援兵现在才来,一个老头,一个女子,一个壮汉,这是自己的援兵,这就是自己唯一的援兵。
朝堂上的兖兖诸公,都在等待云烨战败的消息,军营里的勋贵大佬也在等待自己出兵的借口,就连皇帝也做好了云烨战败之后的准备,谁能想到,就在万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寨子,有一群半蒙昧的山民,在为自己的朋友担心,想着自己的朋友万一打不过敌人怎么办,为了帮助朋友特意派了寨子里最强壮的汉子,最聪明的长老,最美丽的女人来帮助自己的朋友,寨子里的神话故事里,勇士的组合不就是勇敢和睿智再加上美丽么?这是他们能派出的最豪华的援兵,走了一万多里地去帮助自己的朋友。
有没有赶上战机有什么关系,有没有杀死一个敌人有什么关系,甚至于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风尘仆仆的一路走来了,有援兵,就好,什么时候都不晚。
举起大碗,重重的和蒙鲁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