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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部分 (2 / 4)

人不会沾包。可现在,岳肃是从重处罚。只是那狗头铡并非给常大人准备的。

铁虬负责掌刑,姜武五人先被狗头铡砍了,至于常赫,和其他人一起全部收监,该充军的充军,随后岳肃发下行文给湖州同知,帮忙抄没徐荣与常赫的家产,当然殷柱和厉浩然是各带五十人全程监视的。而且,张贴告示,晓谕百姓也是少不了。

岳大人退堂之后,又要将事情的始末,写成奏折,上奏朝廷,请朝廷将涉案官员,擒拿之后,送抵湖州,交到总督行辕,进行对质。

他的奏折到了北京,自然要引起轩然大*,这倒不是说案子牵连过大,因为天下的官员都知道,岳大人时常会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翻出一个冤案,处理一个退了休的巡抚,一个退了休的按察使和一个刚刚升到知府的官员,算不得什么。可关键是在于,这个案子发生的时间有些不太妥当,因为国舅爷的案子,你还没给出一个交待呢。

张嫣看了岳肃的奏折,那是气恼不已,自己催办的圣旨,都已发下去了,你不赶紧给我一个交待,搞那些乱七八糟做什么。可发了一阵脾气之后,该做什么还得做什么,岳大人的奏折也得批示,都是正事,也不能不给个回复吧。张嫣只好下旨,命令锦衣卫去将涉案官员批捕,送往浙江。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再说岳大人这边,他的奏折刚送出去,朝廷的旨意也就到了,岳肃焚香接旨,待旨意到手,又和前来宣旨的太监客气两句,表示自己一定尽快破案。然后,又依照旨意上的意思,让那太监将国舅爷的尸体带走,南方天气热,现在张中信的尸体都臭了。

将传旨太监打发走,岳肃还是没有马上彻查张中信的案子,反倒是审起那些被抓来的商人、富户。

审理他们很是简单,无非是行贿。岳大人搞掉了徐家,开堂审理之时,昨天堂上的血都没擦,七具尸体,还扔在那里。看到这个架势,上堂的富户,腿都发软,都不用找常赫对质,一个个都就全认了。有那胆小的,甚至连自己当初做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也一五一十交待个明白。

岳肃让他们签字画押,行贿朝廷命官,量刑方面,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说,把钱送去了,人家没收,这可以打一顿板子,当作警告。另一种是,钱送去了,当官的也收了,彼此心照不宣,以后该照顾照顾,当时一直没求你做什么太出格的事。这一种人,罪名能小点,当时要取决于送了多少银子,按照大明的律例,行贿、受贿同样判刑,只是行贿要较受贿减等量刑。第三种就是徐向志这种,给人送钱,包庇自己横行无忌,经常犯点案子。那就没二话说了,最轻都得杀头。

这里的商人,像徐向志的不多,也就三五个,不过也没有像徐老爷那样,干出惊天动地案子的。可岳大人也不知是吃什么呛药了,直接下令抄家。一听这个发落,这几位老兄都哭了,令他们哭的还在后面,岳肃还把他们给发配了。

洪森的家,是属于那种逢年过节孝敬,却从来没有求过常赫做事,甚至他们家平时,也是低调的很,一贯没惹出什么麻烦。对于这种行贿,可以和保护费相提并论,也就是说,我按时给你送银子,你别来找我麻烦就行。

这等事情,可以说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天下数一数二大财主,随便赏地方官两个银子,彼此不伤和气,换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哪怕他给地方官孝敬最少,地方官也不敢去招惹他。即便不给,谁也不敢把洪家如何。

对于洪家的低调,和行贿的银子,正常来说,就是睁眼闭眼的事。当时岳大人却做出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判决——抄家。

在他宣判的那一刻,洪森的儿子洪麟可傻了眼,他大声说道:“大人,这可使不得呀……我们家一没作奸犯二,二没勾结官府做什么恶事,您为什么要抄我们的家。再者说,我父亲已经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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