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我们索性就现在动手,勋爵那里我会想办法通知,让他们在城外配合。”巴比洛镇定自若地道……至少在表面上,他的表现确实让那些团长镇定了许多:“我们带来的是最精锐的佣兵,而城卫军只不过是一些海盗临时拼凑起来的,我们有足够的实力打败他们,就算有法师塔……那位领主不在,塔里面不过是几个魔法学徒而已,没什么可怕的!”
魔法塔里岂止是几个魔法学徒,跟随凤舞过来的都是科拉姆手下的高级魔法学徒,最近这段时间,又有数晋升,塔里已经有七名一级魔法师,再加上魔法塔的加持,只要没有等级相差过高的魔法师加入攻城序列,他们根本无需害怕……只是这一点巴比洛并不清楚,而且就算他知道了,也绝不会告诉那几位。
几名团长立即告辞返回各自的队全,他们要在城卫军留下的时间里,迅速整顿队伍。巴比洛目送他们离开,脸色这才一片惨然,刚才他只不过是强自镇定而已。五支佣兵团当中。只有他是辛西亚勋爵的嫡系,就算城卫军肯放过别人,也绝对不会放过他,只是那几位团长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否则刚才很有可能集体将他捆上,出去邀赏了。
“来人,立即准备迎敌!”
巴比洛的脸上立即闪过一丝决然,他迅速地召集手下的头目,布署了战斗任务,然后才心情沉重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要趁战前这段时间,将关于他和辛西亚勋爵的通信记录全部销毁。免得落在城卫军手中,巴比洛很清楚,就算没有魔法塔,他们这五支佣兵也坚持不了多久,那些海盗的战斗力,已经完全不似从前了,单从前段时间的那场公开军演,就足以说明问题,刚才对那些团长所说的话,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说起巴比洛,他对辛西亚勋爵是绝对的忠心。他家世代是辛西亚勋爵家的农夫,而且从小木讷,怎么看都像是那种智商加情商,约等于零的那种。
在普斯威奇地区,地广人稀,有时候山野间偶尔有野狼出没,并不稀奇,这些家伙在山林里虽然算不上是猛兽,但在山间田野,这些畜生的危害性比海盗可可恶,一年之中,至少有百分之三、四的牲口被这些食肉动物掠走,至于祸害庄稼、伤人,那已经不算什么了。
巴比洛十二岁的那年秋天,粮食已经快收获了,他每天就带着一根铁钎子和一把大扫帚去巡田,就怕那些野牲口或者飞鸟来糟蹋粮食。
不过,这一天事有凑巧,辛西亚勋爵家的小少爷在两个仆人的带领下来田里打猎——就是六、七岁的孩子,所谓的打猎也就是用弹弓打在麦田附近逡巡的小雀。
人皆相似,命有不同。人家在那里游玩,巴比洛却在这里挥汗如雨,到处巡视,说不羡慕是假的。就在这个时候,两头饿得有些发慌的野狼也遛达到这附近,草地上那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显然比枝头上跳跃的飞禽更具吸引力。
两头野狼张嘴打了声‘招呼’,便嗷的一声吼。向那位小少爷扑过来,而最具震撼性的是,在那两头野狼扑来的同时,陪同小少爷的两名仆人竟然也发出跟野狼一样的吼叫,然后便屁股向后,溜之大吉了,真正地体现出‘生命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最朴素的真理。
年幼的小少爷或许不知道狼与狗的区别,也不知道喜羊羊与灰太狼那不得不说的故事,但绝对知道这两个灰不溜秋的玩意不是好玩具,一急之下,眼睛与小dd一起放水,衣服刹时湿了一大片。
木讷的巴比洛当时就在前面,他本来是拄着铁钎子看热闹,一见野狼出现,而那两条野狼向着小少爷扑过去,他下意识地挺着铁钎子冲了上去。
在乡下,祸害庄稼最厉害的其实不是大牲口,都是小雀、田鼠、刺猬之类的,巴比洛的扫帚当然是赶飞禽的,而铁钎子却是刺那些小动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