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拉美斯从小就会随军征战,当然,小时候的他并不像现在这般沉稳对任何事了然于胸,他冲动好战,吃过不少亏。然后,在某一次战争失败,几个残兵护送着埃及未来法老逃亡时,他第一次遇见了他。
一个人只身出现在沙漠里,身边没有任何行囊和骆驼,可是一件很奇怪的事,特别是他身上除了一件破破烂烂看不清楚原本样子和颜色的斗篷外什么衣服都没穿时,就更让人心生警惕了。
“哎,终于碰见活人了。”那个时候的他虽然狼狈,嘴唇都裂开了,但沙哑干燥的声音依旧慢条斯理,琥珀色的眼清澈宁静,看上去就好像总有一股让人平静下来的魔力,“我还以为自己又要死了呢。”
“你是谁?!”拉美斯身边的败兵们呼啦一下围住了他们的王子。
“别紧张,如你们所见,我只是一个从东方而来的商人,你们可以叫 爱 书 楼 发 布 我费舍尔里拉,在沙漠里遇到了强盗,他们抢走了我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我身上这件破布还是从一个尸骨未寒的可怜人身上脱下来的呢。”他笑盈盈地看着他们,“我只想找你们讨口水喝而已,我知道怎么走出去,喝口水之后我就会离开,不会打扰你们。”
“你……知道如何走出去?”为首的败军头领犹豫地开口。
费舍尔里拉用他那似乎可以看透人心的眸子看了他们一眼,确定了什么,叹了口气:“原来你们不知道怎么走出去?那好吧,只要你们愿意分给我一些水和粮食,我会将你们带出去。”
“我们又如何知道你不是敌人的奸细,会把我们带到敌人的大本营。”还是一个孩子的拉美斯有些非同一般同龄人的敏锐和警惕,他现在众人中间,明亮的双眼紧盯着先生的脸,只要察觉出他有任何异样,就会立刻命人将他就地正法。
先生看着那养尊处优位高权重的王室少年,琥珀色的眸子突然深沉几分,连那嘴角的笑容都变得捉摸不透。“因为您不甘心死在这里,死在无人问津的沙漠里,你希望让所有敌人对你臣服,我高贵的王储殿下。”
话音刚落,所有人脸色一变,一致抽/出了挂在腰间的武器,指向了笑得云淡风轻的先生。
拉美斯不符合他年纪地寒着脸,抬手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士兵们不要冲动后,无视了他们的劝告,向前走了几步,走到队伍的最前方,站在先生面前。“你怎么知道我是谁,外族人?”他朗声道。
“因为身为一个生意人,就需要一个消息灵通的双耳,以及会点小聪明的大脑,不是吗?”先生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他的手很漂亮。“在一群埃及败兵里,出现了您这么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还被保护得这么好,除了从小就在军队里长大的殿下,我不知道您还能是谁。”
“……你能帮我做到?”
“哦殿下,其实很多时候,做生意和打仗是一个道理……”
先生那时候的笑容,拉美斯直到现在都还记得一清二楚,也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先生为何要露出那样捉摸不透的笑容。那时候拉美斯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这个神秘男人就是为他才出现在这里,看起来清朗的笑容,在他那仿佛能蛊惑人心的声音里,就像是魔鬼使者的微笑。
他太懂得如何说服别人了,他的话一针见血,说出了拉美斯内心最渴望的东西,让他无法拒绝。所以,在明知道这个男人的可怕的情况下,拉美斯依旧不顾士兵反对地留下了这个名叫费舍尔里拉的男人。
他不知道最终这个男人会带给他什么,他只是听从了内心的渴望。
结果证明,这个男人比他想象中还要厉害。面对穷追不舍的敌人,费舍尔里拉只是轻描淡写地拿出了一个又一个古怪却又十分管用的战术,原本面对追兵只能逃跑的他们,竟然能一次又一次地打退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