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的眼睛,鹰般锐利的眸光。
原来是他。初染这才想了起来,半年前的秋日,芙蓉镇郊外的枫树林,那个满身是血的男人。
“看来你终于记起来了。”纳兰煌朗笑,“既然如此,那咱们是不是该清清旧账?”
“旧账?”想起那日的恶作剧,初染忍俊不禁,可嘴上却装起糊涂,“放心,我又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向你讨诊金。”
“你还想要‘诊金’?”纳兰煌“哼”了一声,故意倾身向前,“不过一事归一事,好歹你也算帮过我,收取酬劳也是天经地义,不过这之前——”他话音一顿,“可否要请姑娘解释一下,那药丸里的巴豆是怎么一回事?”
不可否认,她的医术的确高明,才半月工夫,他的伤就已痊愈。但是这之中,他几乎每一天都被那巴豆整得虚脱,更恼人的是,明知如此,他还是不得不吃。这个女人,他可是牙痒痒地恨了许久,今天好不容易撞上,他岂能轻易就饶过她。
“那你想怎么样?”面对纳兰煌的强词夺理,初染不反驳也不争辩,只径自吃着东西,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见她似乎没把自己的说辞放在眼里,纳兰煌多少心生不满,他故意伸筷去阻初染的动作,抢过她刚刚夹起的食物,顺口放进嘴里,再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喂,我好像并没有请你吃。”初染搁下筷子,“‘不问自取’,你似乎很没有礼貌。”
礼貌?纳兰煌倏的笑了:“大不了算在我的账上。”
“呵,财大气粗就是不一样。”初染不知是调侃还是感叹。当日在芙蓉镇,她为了气他,楞是要了太液居所有菜式,再每样吃了一口。白花花的银子,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更不用说今天了。不过既然他大方,她又何乐而不为。
“掌柜的,添几个好菜,再来一壶女儿红。”纳兰煌高声道,尔后对川云几句耳语。点了点头,这个一如既往不苟言笑的男人领命而去。
“你来这里,也是因为‘她’吧?”初染漫不经心地说道。想不到区区一个栖梧公主,一场小小的及笄礼宴,竟也繁盛至此。凤端华么,突然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子了。“。。。。。。人人都说她很美。。。。。。”
美?咀嚼着这个词,纳兰煌眯起了眼,似笑非笑:“传言总是不靠谱的,是不是真漂亮,要看了才知道。——譬如你,未必就会输她。”
“哦?”初染听了不禁笑起来,“原来我有这么好。——只可惜人家是金枝玉叶、少有才名,我却是野草一株,不通文墨。这云泥之别,可比不来,也比不起。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个,才叫般配。”但凡聪明的男人,尤其是身份显贵、才干卓著者,都该懂这个道理,如他,如慕容。况且,凤端华即便不是沉鱼落雁,没有七步之才,也该是品貌出众、冰雪聪明,有资格冠以“第一公主”之名的女子,不会差到哪里去。有妻如此,当真是锦上添花,说不定又是一段佳话。
“只可惜。。。。。。”初染故意拖长了语调,“凤端华只有一个,到时候总免不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虽只是短暂的相处,但纳兰煌深知初染嘴刁,瞧她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仿佛认定了他会输。没有反驳,他只是淡笑着开口说道:“娶不到凤端华,可若能得一个你,我也不亏。——反正我对你还有几分兴趣。”
看着面前这双泛着兴味的眸子,初染心生警觉,心知这个男人说得出就做得到,是个恣意任性的主,看来要顺利脱身会有些麻烦。她一边盘算,一边却是不动声色:“这话倒是新鲜,能得你垂青,真是我祖上烧了高香才得的福祉。——不过我昨晚上做了个梦,梦里有个神仙跟我说,我今儿会遇着命里的煞星,而且遇一次倒霉一次。我胆儿小,禁不起一惊一乍的折腾,所以,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