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时至今日,凤若星的归来仍然不为世人所知。
三月的天洲北郊,春暖花开,天蓝如宝石,水清如明镜,草地绿如油,花开如诗,鸟鸣如歌。
凤若星和祝慈皆是年轻男子的打扮,手拉着手,也不骑马,就这样走在河边柳陌上。
凤若星第一次没有披披风。
而是包了头巾,穿了长衫,将右手掩在长袖之下,以清爽的造型回京。
连一张清秀的白生生的脸都完整的露了出来
都怪这江南的景色太美太温柔,令他想与这世界再亲近一些,便把包裹了他很长时间的披风给解了,把深色的衣服给换了,换成一袭浅浅的湖色。
这样的他看起来,就像这澄澈的天空与湖水一般清爽干净,透着那么一种不谙世事的孩子气,而他眼里淡淡的睿智与冷静,又让他像个大人,而不是显得过于天真和单纯。
“江南真是美啊!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景色。”他一路走,一路啧啧的赞叹,两只眼睛没有停止过观看,脖子也没有停止过转动。
祝慈捂嘴偷笑。
他年纪也不小了吧?说是第一次,只是因为他的记忆才有十几年吧?
“你对这样的景色真的没有一点印象?”她问。
“没有,真的没有。”凤若星很肯定的点头。
“那好,我们就一路慢慢的逛到天洲,我带你吃遍江南的美食,看尽江南的美景。”祝慈说。
“小慈,你真好,除了小华,我最喜欢你了。”凤若星说得没什么心眼,就跟孩子跟喜欢的朋友说话一样。
祝慈红了红脸,嘻嘻一笑:“嗯嗯,除了小华,我也最喜欢你了。”
她说这话,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真的。
687 一顿饭引起的风波
配合他们那份朦胧飘渺的心情的,是天上下起了迷离细雨。
很细很细的雨,如银丝一般,落在脸上,像上天的爱抚,微微的凉,直达心里。
凤若星抬头,感受丝雨的滋润,惊异的道:“哇,好细的雨啊,不会是天上的云掉头发了吧?”
祝慈听得几乎笑出声来,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了,怎么这么像小孩呢?
凤若星似乎很喜欢这样的雨,他就一直抬着头,让细雨浇在自己的脸上。
祝慈就一直拉着他的手,慢慢的领着他前进。
两人没有打伞,沿着长堤走了很久很久。
凤若星终于不再抬头看着天空,皱着眉道:“我肚子饿了。”
祝慈笑着往前面一指:“你饿得真是时候,你看,乌庄到了。”
前面,柳陌河边,古桥对面,一个古香古色的小镇宛如徐徐打开的画轴,向他们展现出烟雨朦胧、如诗如画的人间仙境。
凤若星眼睛一亮,加快脚步:“那个地方好漂亮,咱们快点走。”
这时,雨稍微大了一点点,两人的衣服都被打湿了,便加快脚步,想尽快找个可以歇脚的地方。
他们冲进小镇,前面就一条青石板的主干道,主干道的尽头,有一栋两层楼的漂亮建筑。
这栋建筑修建得比其它屋子都高都显眼,祝慈指着那栋建筑道:“那是小天居,乌庄最有名的、唯一的酒楼,几乎什么江南美食都有,你一定喜欢……”
“啊,那咱们快走,要不然好吃的都被别人吃光了,咱们就没份了。”
“不会的啦……”
祝慈还没说完呢,就被凤若星拉着往前面跑。
真上小孩子啊,看到好吃的就这么兴奋,连一小会儿都不能等的。
但他们跑近了,才发现小天居的外面围了许多人,层层叠叠,看不到里边,也不知他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