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老实,当初捡到贝贝钱包脸红得要出血,可是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能见缝插针,到哪儿也脱离不了他的魔爪似的,这可不是N市。吴晓光见了林顺又垂下了目光,吴晓光对她总是这样,纠纠缠缠不能断,但见了面他态度又躲躲闪闪,欲说还休,不知道他到底想怎样!贝贝对他的好,他知道,他心里不喜欢贝贝,他又不说,一直这样忍着憋着,林顺简直要被他逼疯了,她还从来没有拿一个人这么没办法过。
林顺掩饰心情,刚想去拿饮料,吴晓光比她更快一步递过来,她接了瞄一眼吴晓光,他脸又红了,垂下长长的睫毛不敢看她。
今天吴晓光穿着一件双排扣的白色西装,说实话,吴晓光长得真不错,单眼皮长睫毛又白又细腻的皮肤,这样的阴柔的气质正与时下流行的男色相符。
林顺其实是心虚,看着吴晓光那红得可疑的脸,她偷偷祈祷吴晓光可不要是想起了拍广告强吻他的那一幕。
当时是一时头脑不清楚,但是现在总归是要面对的,虽然病了这么久……
她喝一口饮料尴尬的咳嗽一声说:“厄,那个……上次的事是个意外,对不起,你别往心里去啊。”
吴晓光低着头持续脸红,声音低低的:“没,没,没关系!”
吴晓光的慌乱让林顺更感难堪,脑袋里转着弯想云淡风轻的过去,就问了些:“吴万成是你爸爸?”之类的常识问题,问完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吴晓光当然更加反应不过来,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煎熬两人的话。
忽然有人称赞林顺的手镯。
“好漂亮的手镯!” 林顺抬眼,面前高贵明艳的人似曾相识,穿着一身Doir的礼服,林顺曾经在某电影节见杨紫琼穿过,熠熠生辉的方形耳坠,她抿着嘴笑又有种优雅从容!被这样的人盛赞,林顺受宠若惊,礼貌的道谢:“谢谢!”
对方干脆走过来问:“在哪里买的呀?”
“厄……”林顺噎住了,她也不知道,这个好像是程敬南有天送给她的,还真有缘,那天她一戴上就取不下来了。林顺从来不戴首饰,她戴什么丢什么,她也很奇怪的这娇弱的玉戴在手上这么久一点磕磕碰碰也不少镯子却一直好好的。
那人见林顺支吾着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一笑说:“真漂亮,是朋友送的吧!”
林顺点点头说:“对啊,朋友送的,越戴越亮,大概是缘分吧,我也很喜欢。不如下次我见到他帮你问一声在哪里买的?”
“哦,不用了,玉也是挑人去的,林小姐你的水晶项链也非常漂亮。”
林顺继续道谢,直到那女人走远她才想起这个女人为什么看着那么眼熟,这可不就是那个白敏嘉,程敬南的阿姨,电视上见过的。本人比电视上更年轻,更漂亮!
林顺对着灯光看着手腕上温润通透的玉想白敏嘉刚才的表情,她笑,程敬南该不会是偷了他阿姨的信物送给了她吧。还有她怎么会知道她是“林小姐”?
想到程敬南她忽然有点烦躁,这么久了,自从医院那次以后她就没见过他。跟吴晓光呆在一块,林顺倍感折磨,酒会尚未结束林顺就借口大病初愈累了要先回家,没想到吴万成又出现了,还专门指派车子让吴晓光送林顺回家,林顺当着一干长辈的面不好说什么,吴晓光从来就是这样油盐不进。
这一见吴晓光,很多事就浮出水面了,她赶紧给导演打电话,导演一听她的声音就跟她说让她什么时候去看样片,从语气听来林顺几乎可以想象导演的兴奋。林顺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导演默然不作声,也没说肯或者不肯就让林顺先看了再说。
林顺无法只得说到了N市再说。
×大校园里的路两旁种的都是香樟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