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小皮呢?」我试着转移话题。
「牠也在剪头发呀。」
「剪头发?」
「小皮的毛太长了,我送牠去修剪。待会再去接牠回来。」
「小皮本来就是长毛狗,不必剪毛的。」
「可是牠的毛都已经盖住眼睛了,我怕牠走路时会撞到东西。」
「妳想太多了。狗的嗅觉远比视觉灵敏多了。」
「是吗?」
叶梅桂站起身,拿下发夹,然后把额头上的头发用手梳直,头发便像瀑布般垂下,盖住额头和眼睛。
「你以为这时若给我灵敏的鼻子,我就不会撞到东西?」
她双手往前伸直,在客厅里缓慢地摸索前进。
「是是是,妳说得对,小皮是该剪毛了。」
「知道就好。」叶梅桂还在走。
「妳要不要顺便去换件白色的衣服?」
「干嘛?」
「这样妳就可以走到六楼,装鬼去吓那个白烂小孩吴驰仁了。」
「喂!」
她终于停下脚步,梳好头发、戴上发夹,然后瞪我一眼。
叶梅桂坐回沙发,打开电视。
我的视线虽然也跟着放在电视上,但仍借着眼角余光,打量着她。
其实她的头发并没有剪得很短,应该只是稍微修剪一下而已。
原先她长发时,发梢有波浪,而现在的发梢只剩一些涟漪。
我觉得,修剪过枝叶的夜玫瑰,只会更娇媚。
但以一朵夜玫瑰而言,叶梅桂该修剪的,不只是枝叶,应该还有身上的刺。
「我去接小皮了。」叶梅桂拿起皮包,走到阳台。
「我陪妳去。」我把电视关掉,也走到阳台。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
「不方便吗?」
「不是。」她打开门,然后转头告诉我:「只是不习惯。」
搭电梯下楼的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着叶梅桂这句' 不习惯' 的意思。
我从未看见她有朋友来找她,也很少听到她的手机响起。
除了上班和带小皮出门外,她很少出门。
当然也许她会在我睡觉后出门,不过那时已经很晚,应该不至于。
这么说起来,她的人和她的生活一样,都很安静。
想到这里时,我转头看着她,试着探索她的眼神。
「你在看什么?」
刚走出楼下大门,她似乎察觉我的视线,于是开口问我。
「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妳很少出门。」
「没事出门做什么。」叶梅桂的回答很简单。
「可以跟朋友逛逛街、看看电影、唱唱歌啊。」
「我喜欢一个人,也习惯一个人。」
「可是」
「别忘了,」她打断我的话:「你也是很少出门。」
我心头一震,不禁停下脚步。
叶梅桂说得没错,我跟她一样,都很少出门。
我甚至也跟她一样,喜欢并习惯一个人。
也许我可以找理由说,那是因为我还不熟悉台北的人事物,所以很少出门。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很多人正因为这种不熟悉,才会常出门。
因为所有的人事物都是新鲜的,值得常出门去发掘与感受。
我突然想起,即使在我熟悉的台南,我依然很少出门。
「怎么了?」
叶梅桂也停下脚步,站在我前方两公尺处,转过身面对着我。
「妳会寂寞吗?」我问。
在街灯的照射下,我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