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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1 / 4)

“这是每个地球人都存在的。而我现在正在研制有效制剂,来逆转这种排异性。”

“哦,是这样。”叶默有些无奈,有些厌倦,“祝你成功。”

“祝我们成功。我真心实意地希望你进入血族社会。”

叶默本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可她忽然想起了什么:“我记得你好像曾经说过血族中有血统不纯的人,怎么会这样?你们不是不能生育吗,不能生育怎么会有血统不纯的血族存在呢?”

咳咳,戴维咳嗽了两声,意味深长地看着默默:“你已经知道,我们的星球就是以血族的缔造者伟大的天神霍曼?帝特亚斐的名字命名的,三万七千年前血族建立了强大的霍曼帝国,但血族的历史远不止三万七千年,只不过帝国建立之前的史料缺乏文字记载,在漫长的岁月中大都佚失了。我们的古老传说中,霍曼?帝特亚斐是血族的始祖和首领,不知何时他厌倦了永生不死的岁月,选择在地下永久沉睡。血族在他的沉睡之地建立了神殿,尊他为天神。光之族三位亲王就是在神殿中由祭司按照血祭仪式选定的。光之族是他的后裔,正因此光之族拥有我们望尘莫及的力量。后来光之族缔造了六大氏族,六大氏族又有了自己的传承,霍曼帝国才由此建立,昌盛至今。血族都是霍曼?帝特亚斐的后裔,无论贵族平民,都是纯血统的。所谓血统不纯,是指霍曼人之外的种族通过血族神圣仪式成为了低级血族。过去,有少数雪人和毛人成为我们的后裔,他们在成为血族后,所具有的力量远不如我们。”

明白了,叶默垂下了头,显而易见,地球裔血族也是血统不纯的。两人陷入了沉默。戴维看着默默无精打采的样子,想起萨曼莎女侯爵的话。萨曼莎所具有的光之族强大的异能乃是勘破人心,通俗点说就是读心术。她只要透过一个人的眼睛,就能知道他心中在想什么。当然,这种异能只对比她低阶的血族或其他种族的智慧生命有用。如果用在雷诺亲王身上,肯定会失败的。

萨曼莎说:“这个女孩想要平等。”

平等?难度太大了。血族社会高低贵贱是受神的旨意划分的,没有平等可言。几万年来,血族社会一直稳定的飞速发展,从没有哪个成员要求过什么平等。当然,霍曼帝国的贱民高山雪人和森林毛人是希望平等的,但它们被排斥在血族社会之外,且对血族社会不会造成震撼性危害,所以可以忽视。如今,地球人类也想要平等。血族可以忽视他们么?

戴维想了想现有的统计数据,地球裔血族目前的数量不过血族总人数的十万分之一,威胁根本不成立,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不可忽视。看来,亲王大人想要关闭宇宙隧道的想法是对的。只是贵族长老会的那些老家伙们私心太重,议案是否会被通过,拭目以待吧。

叶默现在的心情很复杂很矛盾。她想回地球,因为她是人类,和血族格格不入,当然想回到自己的种族中去。但雷诺的断然拒绝使她相信,她回去的希望微乎其微,或者根本不能成行。那么,她是作为一个人类老死在霍曼星球呢,还是照雷诺的话去做,成为他的后裔和终身仆人?很难抉择啊。

其实,在叶默心中,她有那么一点点喜欢雷诺。或者不是一点点,而是有一些喜欢,甚至更多。他就像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祗,光芒万丈又高深莫测。她仰视着他,或许在初见时就被他的魅力折服。那么,成为他的后裔,似乎也不坏。而且一旦她成为血族,偷渡回地球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不过那时,她回地球还有意义吗?找到亲人,也只能暗地里看看他们好不好。何况,她的记忆里,自己的出生地在哪个城市都想不起来了。

迷茫,矛盾,犹豫不决,就是叶默此时此刻的心境。长生不死就在眼前,叶默却并不认为那值得期待。永生与死亡,是同样神秘和可怕的。

她那种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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