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了跑车的交通警察,法耶兹对车有着独到的见解。
在他看来,车与人的关系,有两重意境;
人是车的灵魂,车是人的奴隶。
这两种意境代表了两个造诣的境界,高下自分。谁都可以看得出来的,只是有一点不易为人所深知。
那就是人与车之间,有着某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存在。
经过几年来与飙车党的斗争,在他看来,车是凶器。
但若说车是凶器,那么现在自己驾驶着的,名为长弓的车,便是一个凶器之中的凶器。
此时,即使是用低速在夜晚迪拜的大街上巡逻,他也感受着车辆车反馈给他的一种莫名的冲动。
车是凶器,人纵不凶,但也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感染。
车本身虽是死的,但是它却能给驾驶着的人一种无形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也能成为具体的感受。
就像是一块烧红的铁,靠近它就会感受到热。
握住它,就被烧的皮焦肉烂。
所以此时的法耶兹,强强压抑着心中的激荡,压抑着让车子飙到传说中近五百公里每小时的极限速度!
带着这份压抑,这个冷风寥寥的夜晚,对于法耶兹来说无比的煎熬与漫长。
此时他的心里,只有一种想法;
“珍珠,请赐予我一群飙车党吧!”
是的。
他的情绪,急需一个宣泄的出口。
这种急切,让他的目光变得怪异。
虽然此时无法透过他那浓密的胡须看穿他的表情,但是那一双如鹰寻猎物一般的眼神,在倒映着街上飞逝身后的路灯中,显得无比锐利。
仿佛是珍珠感受到了他急切的愿望。
终于,法耶兹的目光一滞,随即便放射出摄人的光芒!
一辆车身通体电镀,在灯光下泛着七彩光芒的跑车从他的身边一闪而过!
哈布什,男,二十六岁。
一个家族靠着石油炼化产业拥有十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一个在二十六岁就已经达成了千女斩的男人,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格外兴奋。
迪拜晚上十二点的街景,他同样已经看得太多。
在早些时候的酒色过去之后,他再一次对人生泛起了怀疑;
我这么有钱,在二十几岁就达到了让人们无法企及的巅峰,人生对于我还有什么乐趣?
在这近乎于贤者哲人一般的思考中,他将两沓厚厚的美元,分别塞进了怀中两个美人的胸口。
在美人惊喜与娇嗔之中,他穿上了外套,从摆满了车钥匙的陈列柜中,将最上方的哪一个拿起。
在这样的时刻,只有速度和高度集中的精神力,才能让他摆脱这样不加制止便无穷无尽的空虚。
刚刚超过去的那辆警车,他看见了。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蝼蚁罢了。
他的座驾,这辆路特斯elan,是他花了大价钱在路特斯公司定制的。按照常理,这辆车甚至还没有量产上市。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在一千万美元的价格之下,路特斯不还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将这款概念车装上了f1的心脏,并做了最最精心的优化,送到了自己的门前?
只要银行账户里的数字足够充足,人的任何**,最终都会被一个以开头的数字解决。
所以人生,是寂寞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也是幸运的。
至少自己的人生是畅快的,在自己想女人的时候,身边就会围绕着群芳。
在自己想大醉一场的时候,酒柜里便有着世界上最名贵的红酒。
在自己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