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7部分 (1 / 5)

不睦:指谋杀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

不义:指杀本管上司、受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

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唐律中“十恶”制度所规定的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为侵犯皇权与特权的犯罪,一为违反伦理纲常的犯罪。唐律将这些犯罪集中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了最严厉的刑罚,而且,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此即俗语所谓“十恶不赦”的渊源。这些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唐律的本质重点在于维护皇权、特权、传统的伦理纲常及伦理关系。

——以上,引自《唐律疏议》和《中国法制史》。

==================================================================

因此,即使14创立青辰教,刺杀太子,罪名也不会是谋大逆,算是谋逆。后文中也用过谋刺这个词——因为本人非法律专业,又兼资料查阅很少,所以很可能在古代法律方面出错,敬请各位见谅,若指出问题,在下鞠躬道谢!

谢谢各位!

大劈棺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章节字数:3348 更新时间:08…07…21 18:06

两人买了香烛纸钱去了城郊乱葬岗。

寒风瑟瑟,乱葬岗荒草中有白骨累累零乱,间或几领破草席半露在外。

聂十三冲当年江府所在的方向跪倒磕了三个头,直起腰,白衣猎猎。

五岁离家学武,与父母所处之日甚短,但那份天伦之情,却在十数年的午夜梦回中历历在目。

白鹿山高寒,每年刚入冬,家里就会送上新絮的厚丝棉被,连袜子都是掺了毛织成。白雪皑皑中,师兄们都冻得手脚冰凉,自己的脚却热得直出汗,母亲犹派人来问冷不冷,当时只觉得父母好笑,殊不知几年后,却是自己被生离死别冷冷嘲笑。

贺敏之在他身边跪下,道:“伯父伯母,江慎言已经长大,是个顶天立地的大好男儿,二老放心。”

聂十三侧过头,所幸此生还有贺敏之。

一阵风吹过,却看到他单薄的身子似乎要随风散去一般,聂十三害怕之极,目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恐惧之色:“十五,你千万不要死。”

贺敏之心中酸楚,几乎要哭出声来,勉强笑道:“我不死,我好好的活到一百岁,始终陪着你。”

聂十三似放下一颗心,轻轻搂过他,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间安静的呼吸。

正月十五的月色华美璀璨,莫太微设宴款待众人。

莫太微知情拾趣,深谙官场上花花轿子人抬人那一套,此番靖丰来人中,有王爷、有天子宠臣,还有个摸不透的大理寺护卫,他一个都不怠慢,言语妥帖,举止得当。

莫府园林以水为主,池中堆山,环池布置堂、榭、亭、轩,廊桥曲径,小巧精雅,这一席就设在府中归园田轩,有腊梅的幽香缕缕不绝,萦绕满园。

贺敏之刚走进月洞门,正巧就碰上太子傅少阳。

傅少阳毫不掩饰眼里的厌恶鄙夷,冷笑道:“父皇还真是糊涂了,不信自己的儿子,倒让你来复审这桩案子。贺大人,你到底是用什么手段迷惑住了父皇?”

贺敏之垂下眼睛,一言不发,下巴一痛,却是被太子狠狠掐住强迫着抬起:“是这张脸?”

不屑的松开手,声音里尽是切齿的痛和狠,喃喃道:“长着这张脸的,不论男女,出身尊贵也好,贫贱也罢,都是没有伦常廉耻的贱人!”

贺敏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