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满盈的凶残人士。
但是夜月却绝对不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刺激。
人生于世,再也没有过最刺激的人生来得痛快了。
黑吃黑,本就是人生一件最痛快最刺激的事。
那些太过于简单,连一点刺激都没有的事情,夜月不想也实在不屑于去做。
就算是价钱再高,她也不愿意去做那种看不上眼的事情。
人生在世,很多东西本来就应该率性而为,没有必要为了一些无意义的利益,将自己的乐趣毁掉。
做自己最喜欢的事。
交上像夜狼和夜离那样,从小相依为命,生死不离的朋友。
玩世界最顶级的武器,杀最危险的人。
岂不是人生最痛快的事?
在这些事前面,钱财名声又算什么?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这个,就是夜月。
楔子出卖你的永远都只能是朋友3
突然感觉到身后的杀气,夜月不由得快速的往后望了一眼,看向站在她身后的夜狼。
回过头,夜月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夜狼,她的伙伴,他手里的AK47并没有放下,而是举到瞄准的地方。
目标,却是她的背心。
“我们是最好的伙伴,真的不想杀你。”
野狼的轻笑声在夜里显得有些突兀,让夜月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脸上却是不动声色,镇定无比的转身冷冷的注视着夜狼,现在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等,等着另一个伙伴过来。
夜月轻扬了一下嘴角,随意的笑笑:“夜狼,你怎么啦?是不是喝醉了?”
夜狼轻吹出一声口哨,神情中,全身得意:““我说过,我们不想杀你,但是你太多的案子都不愿意接了,这些年来,实在是挡了我们不少财路。”
夜狼说出来的我们两个字的同时,夜月心里一凛。
按照夜狼的说法,那一个同伴就是来了,也是为了杀了她。
心念转电之间,感觉到自己背心骤然一痛。
子弹是从背心射出来的,扣动扳机的手,不用说就是她的另外一个伙伴夜离的。
夜月眼眸一冷,嘴角却是噙起淡淡的嘲弄。
看来有一句古话说得的确是对的……能出卖你的人,绝对只有你的朋友。
她怎么样都没有想到,夜狼、夜离两个人和她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经历过无数生死才走到今天的朋友,为了钱,居然到了这样的地步。
特别是在现在,在他们银行里的存款,已经足够大肆挥霍三辈子都用不完的时候,他们却为了钱杀了她。
看来,钱是没有一个人嫌多的。
夜月闭上眼的同时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怪不得她听到这个地名的时候会心动,原来,这里是她的丧生之地。
脑海里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该死的好奇心。”
天边,第一丝曙光显现出来,一切都仿佛没有发生过。
她就是公子1
夜月恢复意识的同时,感觉到自己被一双手抱起来。
心里一凛,急忙睁开眼睛看去。
一张女人凑近放大的脸几乎占据了她所有的视线,让她不由得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快告诉我,是男孩还是女孩?”
在夜月还来不及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一个虚弱焦急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抱着她的女人低头看了她一眼,呐呐的说道:“回禀夫人,是女孩。”
“女孩?”
瞬间变得颓然的声音让夜月在心里忍不住嗤之以鼻。
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那么严重的重男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