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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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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算什么?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想破了脑袋,汤瑾言只回忆起曾经听过的这么一句诗歌,全文?她怎么可能想得起来,更别提自己写,汤瑾言学过的语文可能都原封不动地还给老师了。

于是傍晚时间,周围都漂浮着阴沉气息的楚风袖,在准备观看纪录片的时候,迎接到了她目前最不想见的第三位客人。顺带一提,第一位是杜庭,第二位是杜庭的父母。

“诗歌?”楚风袖莫名其妙,这是又唱的哪一出?

“嗯嗯。”汤瑾言点头,期待地望着她,“里面装满了我诚挚的心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汤瑾言甚至自己也牙疼了一下,以前玩游戏看到这种台词她勉强忍住不笑,现在自己说真心要破功。

楚风袖则是想到了别的。邻居怎么会知道她的喜好?是杜庭告诉她的?楚风袖划掉这个猜想,看了眼表,距离纪录片还有一点时间,听她念念也行。

“你是我所见的不融冰晶

冰凉的积雪覆在我的心上

空气透明而洁净。

要是你不肯使我幸福

那就让我跟随于你

作为忠诚的仆从献上祝愿。

冬去春来,

请回望我恳切的目光

我就心满意足得以长眠。”

憋了一下午,汤瑾言最终只写出这么干巴巴的几句,她采用的办法是先写人话,再把人话翻译成不是人话的文艺腔。

诗歌说白了,意思就是:初次见到她觉得她冰雪一样的气质很美丽,如果她要选择别人的话,自己也会陪在她身边祝福她。假如她执意要踹开自己,至少最后给点福利待遇,自己就死而无憾了。

“……你写的?”

楚风袖看不出喜怒,平静地问道。

既然没有好反应那果然还是超级糟糕吧。汤瑾言见风使舵坚决否认:“不,是俄国诗人康特狄德斯基写的。”康特狄德斯基是谁?她怎么知道。

“是呢,作为铁道工人子女,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的诗也不容易。”没料到楚风袖居然接着话头,谈下去了那个不存在的俄国诗人,“明明是女性却起了个男性化的名字,前期诗歌还只和爱情相关,但后期很多诗歌都描述的是当时的阶级矛盾,代表作是那首……《现实天国》,对吧?”

没想到真有这个人。汤瑾言吞吞吐吐地接道:“呃,没错。”

“果然是你写的。”

“……嗯。”

哪有那么巧,汤瑾言遗憾地被套话了。写诗歌就算了,酸溜溜的文艺台词还要给攻略目标看,她都觉得自己这趟异世界之旅回去后脸皮能够厚三倍。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她都没把自己写的《总裁与博美犬》给别人看过。

楚风袖眯起眼睛,审视着她:“你是什么意思?”

“都说过了啊,我对那个谁没兴趣。”汤瑾言自来熟地坐到沙发上,“他上次应该是被你气到了,所以在闹脾气吧。我的话,目的是让你成为我的朋友。”

彻底的实话,除了想成为朋友的原因。

楚风袖支着下巴,食指轻轻敲着脸颊,半躺着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她问:“想成为我的朋友,甚至愿意‘作为忠诚的仆从献上祝愿’?你要当仆从吗?”

“哎?啊……也行啊。”汤瑾言无所谓地回答,这个时候,她是把“仆从”当成比喻的。

“去给我倒杯水。”

得到肯定答复,楚风袖难得一见地微微地勾起嘴角,挥了挥手示意她快去。

不管怎样,被人喜欢总是能得到优越感的,尤其在这个人是自己明恋对象的心上人时——只有楚风袖这么认为,两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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