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上来往的那些“老乡”,除了郎君威,他一个都不认识。
郎君威是金未来的同班同学,但他一直不待见那个又精又贱又怂的家伙,那家伙自从混出了一点眉目,更是在他面前装十三装得让人分分钟想将他揍个半死。现在他无处可去,如果就这样去投奔的话,还不被那张贱嘴给吐槽死。金未来权衡再三,不愿去找他在这个城市仅有的两个熟人中的任何一个,宁愿去地下通道和流浪汉为伴,。
吃过晚饭,郭湘拉闵苇出去逛。明天闵苇就要上班了,这样两个人一起瞎逛的机会,估计会很少了。
一路上,闵苇都有些兴致缺缺,郭湘也不说话,带她故意去走那个因为有一个“化半面妆拉二胡唱戏”的知名流浪艺人而非常有名的地下通道。
一向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绝不站着,不喜欢多走一步路的闵苇这次没有拒绝。
地下通道里灯火通明,因为比较晚了,也没有多少行人,于是闵苇一眼就看到了将行李扔在地上,自己舒舒服服坐在上面,拉开易拉罐的拉环,和旁边那个拉二胡的艺术家干了个杯,仰头“咕咚咕咚”喝啤酒的金未来。
“哟,这小日子过的不错嘛,酒逢知己千杯少是不是?”闵苇忍不住挖苦道。
谁知两个惺惺相惜,喝到半酣的人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精力注意周围的人,因此,她的话就像扔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没有得到一丝回音。
气呼呼地走到他们跟前,闵苇被相见恨晚的“伯牙和子期”身后那堆积如山的啤酒罐吓了一跳。
自己到底在担心什么?瞧这臭小子,根本就是如鱼得水怡然自得嘛!
“姐姐!姐姐!”已有了六分醉意的金小孩乖乖坐得笔直,手背到了身后,如同认真听课的小学生一样,只是那脑袋却如同拨浪鼓一样晃啊晃的。
“干嘛?”闵苇没好气。
“你来接我了是不是?我就知道,你那么善良的,是不会扔下我不管的,所以我就在这里等你。”金未来喝醉了酒的眼睛又黑又亮,湿漉漉的,像是清晨的森林里被雾打湿的小鹿斑比的眼睛,纯真的让人心颤。
闵苇的心,就那么颤了一下,她特应景特矫情地问了一句,“如果我不来呢?你就打算这么一直等下去吗?”
“嗯!”小孩特配合地重重点头。
闵苇清楚的知道,她带这个小孩回去不是因为那一下的心动,而是因为着实有些不忍。
太年轻的他,就像没有壳的蚌,一身的柔软面对这个绝对不温柔的世界而不自知,让观者惊心动魄。
“那个……”她为难地看向郭湘。
“知道啦,你跟我睡床,他睡沙发,明天我们帮他找住处。”
闵苇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这个女子,在她的面前她可以放心的做自己而不用担心被嫌弃,她知道她所有的小心思,不舍得让她为难半分。她们在一起的时间比她和任何一个男朋友相处的时间都长,更难得的是,她们之间从来没有闹过龌龊。
亲爱的,我们一定是上辈子的神仙眷侣投胎的,可是造化弄人,让我们的翅膀是同边的,没法一起飞翔。啊啊,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愣着干嘛?扶他一把,快走呀!”闵苇乱七八糟的想法被郭湘打断,再一看,人家已经拎了金未来的一个包准备走了,于是赶紧拎起另一个,扶住有些踉跄的金未来。
跟欺自己妻的不仗义的兄弟打了一架,吴屿凡的气还是没消,跑去酒吧将自己灌了个烂醉,回到家睡了一大觉,这才觉得好了些。
天蒙蒙亮吴屿凡就起来了,吃了碗拉面,又买了酱牛肉,羊肉粥之类闵苇爱吃的东西,开了车直奔西华苑。
郭湘的变态总编感冒了,要求郭湘带早点给他并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