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等他进入了梦乡,我贪婪地看,因为不能摸,不能抱,只能贪婪地看,就是看着,也感觉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
我早该知足。
犹记当年纯真日子,一起驰骋在绿茵球场上,一起笑着,壮志雄心地说踢完青年杯就进国家队,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他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回过头,逆着夕阳,年轻的脸上放射着绚烂的光华。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努力,浑身是伤,义无反顾。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享受着他的温暖。那时什么都还没发生,什么都还没变故。
那段日子永远是记忆中的珍宝。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钟声吓了一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钟,因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
因为我特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做什么,他才不会生气。
他起床,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给他热好牛奶。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事实上,已经和我无关。
被他带着进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担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时此刻,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我于是不看他,扭头看车窗,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站着,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东西里,完全看不到。
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我可以出声,但是没人听得到。
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
到了摄影棚,我跟着他下了车,进了大楼,不禁有些忐忑。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来过,这整栋楼整个公司曾经都是我的,摄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来看过他数次,可是都只能
离得远远的。
今天却可以站得那么近,欣赏大明星的绝世风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肤的细腻都不是化妆品和衣服能堆砌出来的,即便如此,还是要被拉去画上厚厚一层,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准备就绪,我的性
感天神,闪亮登场,光华绚人。
几台摄像机各角度动作,洛予辰乖乖地摆着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边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眼都直了,甚至有东西从手上滑落都没有觉察。
我曾经多次躲在暗处的角落里,看着这一幕,然后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杂着。
甜蜜,因为这个万众瞩目的人,是我的他。
微酸,因为太多太多的人看着他,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没有看着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来的单人时装照,全部是一脸冷酷。
偏偏多少人爱死了这一层冷酷。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
我想,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其实很久以前,他总是笑得无忧无虑。
全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