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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拒绝斗狗,九十年代自驾游 (1 / 2)

斗狗有两种。 一种是让狗赛跑,如同赛马,但比赛马低端得多,普通人可玩,暴发户可玩,养狗的都可以玩。 另一种就是让狗拼斗打架,这个就不是一般人玩的了,得会训狗,会养狗,还得输得起,因为这种玩法很伤狗,不小心被咬死的狗比比皆是。 由于斗狗比赛的犬种不受限制,且多以勇勐善斗的勐犬为主,这样的狗遇到同类就像见到仇人一样,一旦照面,便会立即冲上去咬个你死我活。 总之,是跑是斗,不管哪一种玩法,都涉及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最后统一都会落到了赌狗身上。 赌狗就如同赌马是一样的。 在自己看好的狗身上下注,以此来赌输赢。 其实斗狗这东西一开始也不是让人玩的。 是以前两个村子起矛盾了,用斗狗的输赢来解决矛盾的。 也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 后来演变成了一种民间游戏。 有人专门养一些大型犬,烈性勐犬参加斗狗比赛。 这余邦金呢,也想玩狗,但养的狗太废了,买的狗养不起来,缺乏斗性。 所以才会来找陈凌买狗。 据说他看中并下注的一条细狗已经连赢五场赛狗的比赛了。 细狗善奔跑,这种狗也是烈性犬,平原与草原上打猎可用。 不过赛狗到底不如斗狗刺激。 他还是想养一条属于自己的斗狗,在斗狗场上大杀四方,那才觉得痛快。 陈凌听他所讲,也知道这斗狗是怎么回事了。 其实斗狗这种游戏,他也曾听过,那是很久远的一段记忆了。 不过网络发达之后,由于斗狗比赛因为血腥,引发争议过多。 斗狗逐渐消失在人前,更多的是赛狗,比赛哪条狗跑得快,或者追兔子时间最短,玩的是速度,这样不伤狗,场面会比较和谐。 想见识更加激情澎湃,更加刺激人心的两犬肉博,得去偏远地区的乡下,或者国外,才能见识到这种游戏。 如果是单纯的赛狗,赛个跑,玩耍一下,陈凌没问题。 但是斗狗嘛,无缘无故,为了取乐和赢钱,让狗去互相掐架恶斗,最后无端伤狗、死狗。 陈凌还是不大认同的。 而且他听完也和二人明说,自己不会拿狗去赌。 如果余邦金来买狗是为了斗狗的,下一窝狗崽子能往外卖了,他也不会卖的。 自家繁育的狗崽子,卖出去后因人取乐,而去和别的狗打生打死。 陈凌想想,心里就不大舒服。 “别人家的狗我管不着,我自己养的狗,付出了心血,是有感情的,不会让它们做那种事,小狗崽子也不会卖给那种人。” “老弟别生气,别生气,我自罚一杯……” 余邦金一听陈凌说以后有狗也不卖他,赶紧拿起茶水自罚一杯。 生怕上了陈凌的黑名单。 孙艳红可是说过这年轻人的脾气的。 说这年轻人对她观感一直不好,想来农庄买点啥东西送礼,每次逮着她一顿坑。 为了缓和关系,交这个朋友,孙艳红说她咬牙认了。 余邦金因此也知道了陈凌什么性格。 他听闻陈凌喜欢带狗打猎,以为年轻人血气方刚,跟他提起斗狗的事,一定会非常感兴趣,到时候带过去玩一玩,他也能借此拉进关系呢。 哪知道陈凌不高兴了。 要是来的时候,他还会不以为然。 一个脾气大点的小年轻而已,多甩点钱还不能教他做人? 但是来了农庄之后,他却不敢这么想了。 倒不是他想对陈凌低头哈腰,低声下气。 关键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谁让他看到陈凌家的这些狗,心里就喜欢的不得了,连日后的小狗崽子都起好名字了呢。 还真怕陈凌以后不卖他狗崽儿。 孙艳红也说:“老余就是爱玩,爱凑热闹,他平常也就是在别人家狗身上押注赌狗来着,也是输多赢少。他自己的狗养得那么废,空有大个子,想带到场上,都是还没进场呢,就吓得趴窝了,冲这怂包劲儿,别的狗也不伤它,倒是从来没伤过狗……” “不过他这人越是这样,越是瘾头大,老想着养一条凶狗大杀四方,不然别人老笑话他。” “是啊,说来也怪,我的狗养一条废一条,兄弟你是会训狗的,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余邦金提到这事儿也是脸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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