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部队就更好,可以每回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呵,我这叫纸上谈兵,呵呵,真要临到阵前还是不行的。”
“内线作战……很好的说法。”十四阿哥沉吟着,“照你这样讲,当初皇阿玛亲征,用的也是这法子。”
“什么?皇上亲征?”
“是。”
“呀呀!真是了不起呢!那,十四阿哥打算将来也当个大将军?”桑玛感叹着随口道,全然不明白自己在讲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
十四阿哥眼中迅速闪过一丝什么,但很快就恢复了半嘲讽半诚恳的神情,“大哥曾跟随皇阿玛与噶尔丹作过战。现在虽然噶尔丹死了,他的侄子也不是忠诚驯服的货色。何况西南的情况你多少该知道,那里民风剽悍,动不动就有乱子——”
桑玛可没想过他真正要的是什么,激动不已地紧紧握住他的手上下摇动,“对对对!这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想法!这要人人都想您一样不畏艰险、沙场秋点兵的,我们这泱泱大国的就不会受人欺凌、任人宰割……”
十四阿哥呆呆地看着她波光粼粼的深邃大眼,又低头研究了下两人紧握的双手……脸红了。
当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感觉真好!
“恩,这个,十四阿哥,这噶尔丹是谁啊?是俄……罗刹国的吗?”
“……”
集体射猎向来与军事训练混杂不分。士兵们全部盔甲,手上全是弓箭腰刀,将早就准备好的猎物驱赶到一处捕杀,或是举办各种射箭、摔交比赛。因为说不定就有皇帝亲自到场,因此大家非常卖力,场面也很是热闹。
但桑玛并不喜欢这样的,她比较中意真枪实弹、打死一个有垫背的打死两个还赚一个……算了,也许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回去当兵,只能窝在这封建时代。
“桑玛,我们去狩猎!”
小十六阿哥若是放在汉家,应该是那种被关在书房、手无缚鸡之力的苍白少年,可他是满清皇帝的儿子,除了读书、背书和写字,还必须像草原上的剽悍民族那样,从小骑马挥刀射箭,以夺取自己的那份财富和地位。
“十六阿哥,小心些!”
桑玛在他的马屁股上拍了不轻不重的一巴掌,年轻的白马撒开蹄子乐颠颠地跑进林子。而她稳稳跟着,却并不参与打猎,只手握火枪、腰配倭刀、刺刀在怀,鞍袋里放着自己制的火药弹头——火器营的工匠死也不肯按她说的去改良,她也懒得去计较,反正八国联军还要一百多年才打进北京城,她是看不到的了,要夜郎自大就让他们去自大吧!
小子的弓箭是长进了不少,至少在经过桑玛的严格调教后准头非常好,就是力气比一般的成年武士小些,但锻炼个几年肯定是没问题的。
各种哨子声、喊叫声、动物声,交织成一副围猎图卷。只是桑玛对于杀戮小动物的行径嗤之以鼻……除非让她吃吃闷烧鹿肉或是盐烤羊腿。
嗖嗖的声音,是箭,而且是“流箭”。
桑玛也是出于本能,薄而狭长、略弯的倭刀如今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使起来虽不能夸口刀随心动,也可谓得心应手。
她就这样赶上十六阿哥的马——两人差不多高——刀出鞘,鬼使神差地碰掉了一支流箭。
是碰掉的,因为她没有出手挡羽箭的奇快刀法,只是直觉得去挡一个朝己方快速飞来的黑影。
原来,是一支箭!
她惊得跟十六阿哥面面相觑。
这个后怕呀!
“小心流箭!”桑玛叫了起来。
周围的侍卫闻声纷纷赶来,马蹄声与人声乱七八糟挤成一团。
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桑玛相信十六阿哥脑子里也是转的这个念头,只是在诡异的宫廷里呆久了,反而把谎话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