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准备去哪呢?看你出手阔绰,但你的袍子烂得……”魂问到。
“我们准备去游历一番啊,走到哪算哪,没有固定目标。”
“你呢?”阿德也是粗线条,一起吃过饭,抽过烟,喝过酒,就是朋友了。
“我……”魂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什么名堂出来,看得出来是个有过去的人。
“不方便说就算了,如果不介意的话,跟我们一起走吧,反正跟着我,不会饿死你的。”我好心建议到。
“是啊是啊,别的没有,我老大,人好,心好,钱多,又会烤肉……”阿德成了我的广告代言人。
“还是不要了,我习惯了一个人。而且我也不喜欢给别人带来麻烦,我不是一个吉祥的人。”
“那好,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你知道最近的一个城市在哪里吗?我想换身衣服了。”估计他是很难相信别人的人,我也就没勉强他。
“这个我知道,这里往东南走,不到一天就到了,这样吧,我们一起去,我正好也要买点东西呢。”
一路上魂都没怎么说话,也很少笑。阿德也看出来了:“老大,为什么不留下他?我看他那弓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拉满。”
“你不知道,一个人学会沉默,并且很少笑,绝对不是天生的,他一定是有种某些担忧的事,或者有些不开心的回忆,这种人我们短时间内是无法取得他的信任,而让他把我们当成朋友的,知道吗?”阿德点了点了头,似懂非懂。
第二节 进城
傍晚时分,太阳还没完全落入地平线下,我们到了这么多天第一个遇到的城市,尼克城。
我没见过除学院城和塞班之外的城市,所以显得对这个陌生的城市格外好奇。这城不大,从防御的角度来说也不是很坚固,城墙才有塞班的一半高,门口的城守无精打采看着一个个进进出出的人。
我突然看见城门口有一张我的画像!
阿德也看见了,我们互相点了下头,一起装作看热闹的人挤起人群里,果然是我的通缉令,把我画得丑了点,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差不多,就象是在监狱里面画的一样,看着就象是坏人。那通缉令上写着“张磊,年龄29,特征,黑发,黑瞳,魔法实习生,杀害宰相之子后逃逸,如抓获者奖金币800000W。”看来公爵已经宣布和我“脱离”了关系。
我小声嘀咕着:“还挺值钱的。”旁边一个四十多岁的武士模样的男子看了我一眼说:“是啊,我算算,80万金币换成馒头可以买多少个啊?一个铜币买三十个,一个银币就是三百个,一个金币就是三千个,80万就是……就是……”他两手全用上了,就差没用上脚趾了,掰来掰去半天也没算出到底是多少个。
我的妆还不错,换个发色,眉色,眼睛色,加上我的鼻梁本来就有点高,还真看不出就是原来的我了。我朝阿德使了个眼色叫他可以走了,结果发现他也傻乎乎的加入那帮人中间帮人家一起算馒头数。
这座小城里远远没有塞班那么繁华,这个时候路边的店都快要开门了。我发现路上有不少男人,可是现在四国不是在拼命拉壮丁进军队吗?我问阿德和魂,两个人一顺边的摇头,唉,两傻子。
我们走进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旅馆,我走在最前面,门口长得还不错的小姐看见我身上几乎成要饭装的袍子,虽然脸上还是堆出职业性的笑容:“不知……”
我好歹在酒店也混过几年,她心里想什么我完全明白。我从戒指里摸出一个亮闪闪的金币,“啪”的一声弹上天空,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飞向那小姐,她敏捷的伸出右手接住。我说:“我们要三间好一点房间,一点小意思,给漂亮的女孩子。”
那相貌也就中上的女孩马上乐开了花,三百个馒头啊……从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