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旌旗遮天,一面金黄的大旗上一只俯视下方的鹰,象征新凯撒在卡卡的带领下最终将君临天下。25000个骑士,25000匹马,光是这气势已经让我震憾良久。可是这一仗完了,又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这两万五千人并没人穿上最新的那种盔甲,如果穿上的话,没走一天那马就累死了,所有的盔甲全在后面,由负责押送辎重的布什看管,他的三千驼马兵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除了速度外,其攻坚能力比狼骑甚至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选择在秋后出兵,一方面固然是考虑到粮食,另一方面就是要用到的火药炸弹,天太热了上路也不安全。投石机等攻城器具也全是那些驼马给拉着。
出兵前我和卡卡,老道以及大大小小各级官员和将领讨论过,现在鲁鲁那边无论是士气,人心向背,以及物质贮备都不如我方多,而对方有17座城,而我方兵力相比之下则显得不足,不可能一一攻下然后派兵驻防,那样会使自己陷入窘境。所以我们要做的是,一举攻下王城,鲁鲁的统治也将覆灭,其他城可以传檄而定。
两万五的骑兵一起上路,场面还是很壮观的。天不热,入秋后的温度明显降了下来,晚上的时候夜风甚至还有点刺骨。长长的队伍一眼望过去,前看不到头,后看不到尾。步兵则跟在骑兵部队身后,同时也可以保护冲坚能力强,但反应和转身均很慢的驼马兵部队。
路上只有几只大胆的秃鹫远远的停在路边冷眼看着我们这只出击的大军,其他动物远远就感觉到了巨大的人气而逃得不见踪影。
诺里身为统帅,骑的马也比别人的大一号,身上那件金黄色的披风却是卡卡赐的,果然一点小恩小惠就让这个从没带领正规军的男人感激涕零,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攻不下王城,他就埋在那里。
好汉子!如果换了是我,最多也是屡败屡战,绝不会不成功便成仁,我的小命可值钱得很呢,再说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就便宜别人了?这种吃亏的事我才不会做。
诺里此时和大胡子围在我身边,一左一右把我夹在里面。他低下头询问我:“殿下,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您决定要强攻王城,而不愿意一步步来,把鲁鲁的势力一点点的吃掉?”
大胡子的脸上分明有同样的疑惑。
“我亲爱的大统帅,这次打赢后,你至少也可以封候拜相了,用不着这么低声下气的和我说话。”
“殿下,一方面是出于我对您由衷的敬佩,另一方面,您这只魔狼也实在太矮了。”诺里苦笑着说。
魔狼听了很不高兴,张大嘴吼一声,诺里那只硕大的马立即浑身一抖,腿险些就软了下去。
“看吧,不是块头越大就越有用的。同样的道理,我们刚到这里的时候,兵力勉强说是有一万,鲁鲁有十六万正规军,现在呢?我们有了五座城池,而鲁鲁现在兵力也就七万左右,跟我们差距也不大了。”
“可是其他王城周围的城市不会放任我们进攻王城而坐视不理,这样的话他们如果前面夹击,我们不是很危险?”大胡子也问了。
“如果你们是鲁鲁,会不会想到我们不是一个个打下所有的城,然后再去王城?”
“如果是我,当然不会料到,这样风险太大了。”
“如果你们想不到,鲁鲁也一定想不到。我们只要在沿途打下一个城市当作中转和补给点,就直扑王城。你们也应该留意到了王城的位置,周围所有的城都是以它为圆心而建的,所有的城市最快到达王城也需要四、五天的时间。我们如果一开始装作朝西部腹地进兵的样子,王城的机动部队一定会出来追击我们,想和守城部队合围夹击我们。我们只要在适当的地方小小的设下埋伏……嘿嘿。”
“而且我也考虑到了王城的坚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