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蜡又是何物?也是蜜蜂产的物事?”
“徂蜡这是大秦语(拉丁文)Zoology的读音”云铮回答道:“晋代李石所著《续博物志》,记录中理国(索马里)沿岸拨拔力古国出产的异兽,身高一丈余。但颈长九尺。状如驼驰,而大如牛,色黄,前脚高五尺,后低三尺,头高向上。嗯,其实这是一种鹿,因脖子太长,所以人称长颈鹿……不过奇怪的是,这李石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他也去过非洲,若是他听人传说,那么,又是谁告诉他的呢?”
云铮后一句话接近自言自语,南宫无雨心满意足,微笑着地问:“那么鸵鸟呢?是跟骆驼一样的鸟吗?”
“不,那是一种大鸟,体型大的像孔雀。哦不,比孔雀还大。鸵鸟皮可制柔软、细致地皮革;肉简直跟最好的牛肉一样鲜美,有营养;它下的一枚蛋足足有数斤重。而养起来也好活,吃草而已,且十分耐寒耐旱耐饥。”云铮轻描淡写地回答。
因为有索克和余庆高这些外人在场,所以他故意忘了说,其实鸵鸟油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商品。它是一种细胞、肌肉组织修复剂。现代足球运动员在摔伤、跌伤时,队医会在队员的伤处涂抹或者喷一些东西,然后队员在一到三分钟左右又能站起来正常比赛了,这就是著名地鸵鸟油地效果。
此外还有鸵鸟羽毛,它既是一种妇女时尚装饰品,也是做羽毛笔的主要部件。它是如此重要,使得鸵鸟贸易直到新式钢笔诞生,才逐渐萎缩。
索克并没有听出这其中的商业价值,南宫无雨也没有,但南宫无雨知道云铮既然对这鸵鸟这般了解,那么他收购鸵鸟就一定不会是为了好玩儿,肯定有什么原因,只是现在不方便问,于是就没有开口。索克便先答应下来,又问:“公爵大人还有什么需要的,也请尽管说来,我一定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云铮眼珠一转,眉头一挑:“还有一样,阿拉伯马……我需要上好的阿拉伯马,阿拉伯马中的种马,你知道的。”
索克笑了,贵族爱马,这是东西方都一样的爱好。在索克看来,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显然也是这样一名名马爱好者,虽然他要的是种马,但索克仍然认为云铮这个年轻的公爵并不懂得挑选真正的阿拉伯马,阿拉伯马比中国的马高大不少,随便挑选一些过来,看上去都是雄峻之极的,这样的话自己却可以卖出相当好的价格,啊,赞美主,又是一笔大买卖。
然而云铮一眼就看出索克的笑容里头所包含的意思,他也笑了,笑容如和煦的春风:“我要的阿拉伯马,应该有一个美丽、精致的头,前额稍短而宽、成楔型。脸的侧面最好是凹的。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耳朵两边离很开,经常会前前后后动来动去。它的鼻子最好的是可以放进一品脱容量水罐的大鼻孔,鼻孔干净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背短而直,鬐甲长且突出。肩膀强壮,顷斜角度良好;鬐甲适当的突出。皮毛柔细,夏天毛很短,冬天毛稍长且密。鬃毛和尾巴细长如丝。尾很灵活,喜欢翘高高,有时与背齐高或稍高,兴奋的时候高度会超过背……就这样,好吗?”
索克惊呆了,云铮对马的要求十分明确,而且……十分正确。这样的马才是阿拉伯马中的好马,他的要求如此明确,明确到索克再不能用糊弄的手段欺负东方人不懂阿拉伯马。但他不敢得罪云铮,或者说不敢得罪云铮这样的大主顾,他只能委委屈屈地点头,表示自己已然知道云铮的要求……有多么苛刻。
云铮早就想引进阿拉伯马了,大魏缺马,即便唯一拥有牧场的云家,马匹也不是充足——至少跟辽国比是不充足的。而且云铮一贯觉得单纯的蒙古马(云家和辽国的那些基本都属于蒙古马)实在算不得什么好马,虽然它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