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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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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就是所谓的第二代残留孤儿。曾经听说他户籍上的名字是坂本富雄,在一九八二年还是八三年,和他老爸、老妈、还有两个兄妹,靠他老妈残留孤儿的身份从大陆的吉林省回日本定居。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八九年的冬天。当时的他已经是个自暴自弃的人。

我是在区役所大道旁的一家台湾酒店里碰到富春的。当时我像往常一样在销售宝石和衣物,富春则是一个人坐在吧台旁买醉,口中还不断在嘀咕着,而他那仿佛将要破坏所有进入他视线的东西的眼神,则漫无目的地到处游走。

最后他的视线停留在我的脸上。我原以为又碰到什么麻烦事,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富春眯着眼,用好似他乡遇故知的眼神看着我,并用北京话问我是不是中国人。我回答我是个混血儿。当时的情况就好像混在狼群中的两只野狗同志,敏感地察觉到彼此的存在。

从那时起,我们俩就成了搭档。在从事危险的工作时,富春总是守在我身旁。富春的凶狠早已威名远播,只要我们不碍着别人——反正我一直只是认真在做生意,根本也碍不着谁——就没有人笨到敢招惹我。对失去杨伟民这个靠山的我来说,有了他,就好像是得到了强力的支柱;富春也因为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伙伴而获得了鼓舞。

我们俩精力充沛地找事做,好像一停下来就会动弹不得似的。最常干的就是打劫“同胞”。每当我们盯上哪个中国的留学生,我都会先调查一番,确定不会有麻烦以后,就轮到富春上场。他会先把那可怜的猎物给揍一顿,再把钱包给拿回来。

钱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良家子弟的信用卡就是会下金蛋的鸡。每当富春抢到了钱包,我就会先刷卡尽量买下新干线的车票或飞机票。如果把这些票拿到金券屋(注:收购车票、礼券等的黑市)的话,大致可以换到八九成的现金。接下来,我就到几家百货公司,买下数量不至于让店员怀疑的童装。买童装是干这行的诀窍,假如买的是家电用品,迟早会被发现,但是没有人会对童装起疑。等个两三天后,我会叫已经联络好的女人,将这些衣服带回百货公司。我教她们说,这些衣服是小孩子生日时朋友送的礼物,但是孩子穿不合身,可否要求退款。大部分的百货公司根本懒得查,就把折合货款的商品礼券交到她们手里。

当然,这些礼券就拿去金券屋折现。扣掉给这些女人的酬劳,剩下的就是我和富春的份了。我们俩四六分帐,他四我六。

富春也知道在这世界上,动脑比用拳头来得重要,所以我们并没有抱怨过。

我们算是对好搭档。虽然彼此除了工作之外,尽量避免碰面,但是富春的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我是了如指掌。而他也从不过问我在盘算什么。一直走霉运的我,当时还以为自己是时来运转了。

但是富春终于给我带来了困扰:他的暴力倾向超乎想像地开始爆发了。有一天,富春把一个猎物打死了。虽然根本不必搞得这么大,但是一旦开了杀戒,富春就变得嗜血如命。不管我怎么劝,他还是杀红了眼。后来条子追得紧了,我们只得避避风头。

我用和富春一起作买卖时存的钱买下了这家店,为着等这阵暴风吹过。但富春可不同。他成了一个论件计酬的杀手,而且不管对象是中国人或日本人。似乎只要是能杀人,即使没钱收他都肯干。富春的心里好像失落了些什么,而剥夺这些东西的就是日本人和中国人。

虽然富春常向人提起他在中国时的往事,但对来日本以后的事则几乎绝口不提。

“我在日本念的第一所学校,简直就是狗屎。”

只有一次,喝醉的富春向我提起往事。

“我在那儿可被整惨了。他们说我明明是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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