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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2 / 5)

李志疑惑,这个电话好像没有多少人知道,怎么来的陌生电话?

虽然不解,但是李志还是接了起来。

“喂?你好。”

“小李啊,我是赵长伏啊,还记得我吧。”

“哦,是您老啊,怎么了?”

“是有件事跟你说。”

“不会是您已经把书写出来了吧!”李志大胆的猜测到。

“哈哈,果然瞒不住你,不错,我已经写好了底稿,准备修改下就联系出版了。”

“哦哦,恭喜您了。”

“这次打电话给你的目的就是让你给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你是当事人,有些情节逼我更有说服力。”

“行,您把稿子发到我的邮箱里面,我马上就去看看。”

“好,马上啊。”

……

挂掉电话,李志点开了自己的邮箱,一遍遍的刷新着,突然,一封新邮件到了。

李志点开。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字数不多,仅仅十万字不到,但是里面的人物确实栩栩如生。

各种人物的性格和神态特点的详细的描写了出来,并且在里面添加了一些新的剧情,让本来凶险的情节变得跌宕起伏。

虽然与事实有些出入,但是李志也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看完之后回复了赵长伏,表示这本书很不错,自己没有什么修改的意见,但是却和赵长伏交换了一些看法。

比如,如果只是写跌宕起伏的情节是不是太无聊,如果增加一些搞笑的对话或者情节,剧情会更让人感觉舒服。

这种问题,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是到赵长伏的手机没电了才罢休。

李志和赵长伏聊得津津有味,tom吴起最近也活得非常潇洒。

李志就好像是一个财神爷,到哪里那里都会给他带来钱,这不,刚刚一个品牌服装就约了李志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

代言人和普通的通告的意义是不一样的,首先,代言的是一个品牌,你就需要在任何的场合以及公众场所穿代言的服装。

而且在合约期内必须只能穿着品牌的服装,所以一般来说,是没有明星在还是新人的时候就选择签约服装代言人的。

因为,如果你一旦出名,那么你签约的品牌或许就跟不上你的脚步,成为你的累赘。

想想,如果一个天王巨星穿着地上摆摊买的衣服是什么效果就是这个效果。

tom当然知道这个代言的缺点在哪里,不错遵循经纪人的行为指责规范,他还是约了李志和那个小公司的老板出来聊聊。

有些事情当面说比较好。

接到tom的电话,李志二话不说就冲了过去,连去干什么都没有问就飞奔出去。

……

坐在tom的旁边,李志看着眼前的这个衣衫整整,脸色精明,脸阔硬朗的中年男人。

“周总,您好,这位就是李志。”

“李志,这位是天堂雀公司的老总周先生,这次是向邀请你当他们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tom坐在中间为双方分互相介绍,李志微微低头笑了笑,然后对方也很谦虚的伸出手握了握。

“周总,不知道我如果签约成为你们的服装代言人需要我做什么,而你们能带给我什么?”

李志当仁不让,这是工作,必须足够严谨。

“你需要做的很少,只需要在合约期间在公众场合穿我们品牌的衣服,并且配合我们公司宣传一系列品牌广告。”

“哦?那我的酬劳有多少呢?”

“三年100万,五年200万!”

如果是新人,这个价格足够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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