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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2 / 2)

蕴和禅味的古诗这样写道:“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王有蹄说自己喜欢这个意境,这首诗讲的是什么,又好在哪儿呢?他随后给出了一个蓄意歪曲的答案。它讲的是一个名叫松下的日本人,问童男子的师傅到哪儿去了。童男子说师傅采春药去了。师傅就在这座山里,可是云太深了,不知道Chu女藏在哪儿。

见得多,识得广,王有蹄谈笑间令胡虏灰飞烟灭。面对困难,别人举不起的杠铃王有蹄当哑铃等闲视之。王有蹄是胡椒粉,敢拿自己当火药!这位爷真乃艺低无损胆大,脚正不抵鞋歪,他是搅屎棍敢冒充屠龙刀……反正一番招数,使得落花渐欲迷人眼,任是谁也识不清他的兵器。

从立眉毛的影集中看到了早年的王有蹄。那是第一张班集体合影,王有蹄站在后排靠边位置,分着三七开的头发,努力地笑,蓝色褂子里翻出土黄格的衬衫领,样子特别土,谁也料想不出他其后十年的江湖作为和传闻。小猜和我后来想明白了,也许我们无权过分指责王有蹄,因为我们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们没过过那种起的比鸡早,干的比牛多,吃的比猪差的日子。

王有蹄源自经济文化落后地区,我们以为,他必须自然而然地与淳朴民风相结合,长着一张结结实实种田人的脸,一副老老实实种田人的心肠,才符合我们认可的形象……其实,那将使他在城市文明中永远抬不起头来,永远低头看管着自己随时可能遭受践踏的庄稼般的命运。正因为王有蹄没受过什么对一生具有深远影响的早期少年教育,虽然在礼仪上他曾招致嘲笑,但他也就此免除了教养带来的许多限制,才能自创套路,纵横天下。一个叛逆的都市青年再叛逆,程度也难敌原始土著——为了生存,他们敢吃下蠕动的蛆。所以说,比之常人,王有蹄有更充足的理由和准备,成为行为上的先锋艺术家。

周晓枫

第七章

后 记

大概是我上初中时,流行一种文字游戏:串接电影片名,类似什么“小兵张嘎在早春二月去当霓虹灯下的哨兵”,没什么意义,也没什么逻辑,唯一的目的就是取乐。

这个似是而非的长篇小说,是我在工作最忙乱的时段里仓促完成的。对节奏、结构等相关的技术不予考虑,减少很多难度,像电影片名串接一样,起到的只是最简单的娱乐目的。我习惯的文体是散文,要吊嗓门,非字正腔圆上不得舞台——久而久之,培养了我对写作的紧张情绪。常常佩服别人的纵情自如,到了自己,还是不能清唱。这次写得任性,打开电脑就敲字,几乎感觉不到脑体付出,没多久就是十几万字,让我意外。不尝试,就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不飞不知道心有多野,不堕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烂……糜烂或绚烂,都压一样的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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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方希,仿写不了顾小猜的妙笔,我干脆移花接木,照搬方希的文字,增加自己的稿费,反正不是初犯。感谢陈彤,我的撰改和歪曲她明察秋毫,虽耿耿于怀,却在含冤受辱中咬牙宽容。感谢黄集伟,这本小书名字拗口,令我怀念他曾经送的书名《消极勾引》。感谢张锐锋、祝勇、凸凹等几位先生给予的指导,我胆敢在歧路上勇往直前,受益于他们贡献的智慧。感谢张霜和张蔚的插图与装帧设计,我喜欢她们的作品里那种可贵的天真。其实我讨厌站在领奖台上的人陈词滥调地一通“感谢”,此举有利地掩盖大脑空洞,把平庸表现为感恩的美德。真到自己开口,我却依然无法越过那些名字仅仅谈论自己。好在不是在领奖台,当发现自己难以克服当面致谢的害羞感时,我选择这种书面的形式。它们比耳语的声量还低,愿他们能听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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