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包括什么啤酒鸡,啤酒鸭之类“外置”式啤酒菜肴,就显得十分落伍,十分“滞后”了。
啤酒不但可以内服,也可以外用。当然这个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上大一的时候,就时常用喝剩的“金奖白兰地”猛搓下巴,春风过后,不是生出了一圈杂乱的胡须吗?但是这一次教我吃惊的是,据说啤酒其实很适合用来洗头。有关的操作程序如下:“洗头发时,在水中加入适量的啤酒和香精,洗起来倍觉清新,不仅爽头,而且能将头屑、油污一洗即净,比起飘柔、海飞丝毫不逊色,且洗过之后,头发还能长时间的保持一股淡淡的啤酒酒花的清香。此外,若将适量的啤酒均匀涂抹在头发上,具有明显的定型效果,可与摩丝定型发胶媲美。”
如果你不幸交上一位有这种美发习惯的女朋友,抱她在怀,就很有必要在狂嗅一番之后顺便夸一夸她的发香了:“兰妹啊,我猜,你今天用的一定是‘纯生’吧!”
“才不呢,人家早就改用进口的‘嘉士伯’啦,老土!”
你干杯,我随意
一次饭局上,主人无限感慨地提议道:“干杯吧,让我们一起弄出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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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议无疑得到了全体食客的欣然同意,当然,如果她在举杯时说的是“让我们为某某人或某某事干杯”、“欢迎各位赏光”或者是比较通用的那句“来来来,你干杯,大家随意”,我想她得到的效果也是一样的,不过干杯的感觉肯定不同,甚至连这杯酒的滋味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饮酒为什么要干杯?关于这个问题,中外酒国人士都有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比较流行的一种是: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代,以毒药为首的阴谋常常借饮酒流通,因此,为了防止自己成为阴谋的牺牲品,举杯饮酒之前双方会碰一碰杯,目的是为了让各自的酒借着酒杯的碰撞而完成一次互相交换,达到你杯中有我我杯中有你的安全境界,对于毒药和阴谋的戒备遂告解除,于是酒始得饮,敌友始得辨。
即使有一千种不同的解释,我还是相信以上这种毛骨悚然的版本更容易使人接受,因为人类已经无数次自我证明了他们是一个天生倾向于接受“阴谋论”的物种。除此之外,这种“你杯中有我我杯中有你”的逻辑至今仍然被运用于一般性的安全防务之上。为什么我们会耐心地等待一个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托运了一件行李却没有登机的旅客?这并不是出于航空公司对误机旅客的关爱,而是我们大家都一直相信这个人违反了一项人际交往的基本礼仪:与全体乘客和全体机组人员以及全体飞机零部件“干杯”之后,甚至连“舔一舔”也不敢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置身于和平年代的餐桌之前,还是让我们把干杯之目的想象得美好一些吧。对于我个人来说,干杯的目的最好不是为了要同时灌醉自己和对方,也不是为了履行那约定俗成的礼仪,完全是为了弄出这“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来尽声色之娱的——若玻璃之间不发生碰撞,则满桌的色香味在满足着我们的感官之际,却不能称其为“俱全”,犹如五官科医院独缺了耳科一门。
虽然中国人和老外都爱喝酒,不过干杯是一种西礼;虽然中国人和老外都会干杯,但是只有中国人说的干杯才是真正的干杯。
“浮一大白”是中国固有的饮酒传统,不过,现在的酒桌上除了拍古装戏,谁要是举着个杯子脸红脖子粗地来上这样一句,很可能被视为有病。目前已内化为我们饮食生活的一部分的“干杯”,却系由英文cheers泊来。事实上,cheers只是互相敬酒的用语,而没有“喝干”之意。这个词之所以被我们大胆假设、一饮而尽地译成“干杯”,估计是因为中国酒一定要“干杯”才好喝的缘故。想当年,我用我的中国眼睛追美国肥皂剧《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