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兵!”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就是陆少华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上去虽然简单,含义却一点都不简单,雇用兵意味着整天都要在刀尖上过日子,一个不小心可能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当中。这是一项整天跟死神打交道的职业,同时也是一项高收入的职业,接到一个危险系数极高的任务,报酬自然也高了。
不过陆少华想要成立的雇用兵团不是想让他们为他赚钱的,不但不会依靠这个赚钱,还会给他们钱,让他们壮大起来。只要壮大起来了,才可以帮他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事情。
说白了,陆少华就是想成立自己私人的武装力量,现在自己的实业逐渐发展起来了,将来碰到麻烦的事绝对不会少,他不得不组建自己的武装力量了。再者,将来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也可以让雇用兵去做的,一举两得的事。
显然,陆少华的话让李志杰犹豫了,他非常了解雇用兵这个职业,曾经在特种兵部队的时候也有跟一些雇用兵打过交道,他清楚地知道那些人根本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人,而现在让他去做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事。一时之间让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深吸了一口气,双眼有些空洞的看着窗外,脑里陷入了激烈的斗急,是做还是不做,做了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死神的召唤,如果不做呢,不但辜负了陆少华的期望,也失去一次可以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人的一生,主要是享受过程,不管是酸、甜还是苦和辣。李志杰就是这样,他现在单身一了,又是孤儿,没有什么好牵挂的。大男儿志在四方,他怎么能过这一次体验人生的好机会呢!如果多加小心一点,保命对他说过应该不难的,再者,陆少华有钱,完全可以给他们配备先进的武器装备,又给他多了一个安全的保障。
陷入沉思良久,李志杰突然抬起头,双眼多了一份坚毅,多了一份激情,多了一份不被人轻易发现的兴奋。是的,是兴奋,他也是好战份子,在这一刻,他似乎回到了以前在执行任务时的激情。这种感觉让他感到全身心的舒服,全身的血液好像加速流动起来,可以用沸腾这个词来形容。想想来苏联的这段时间,虽然身上带着枪,但却没有开过一发子弹,只在平时爱不释手的玩玩而以。如果接受组建雇用,打战肯定是难免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终于,李志杰咬了咬嘴唇,脸上写满了弑血的笑容,道。“什么时候开始组建?在什么地方组建?”
陆少华会心一笑,是开心的笑,从李志杰的话里,他听到了‘答应’两个字。组建雇用兵团其中的危险不用他说李志杰也知道,但李志杰还是毅然答应了,陆少华知道,这其中除了李志杰是好战份子之外,还有一份陆少华对他的知遇之恩。从陈国邦嘴里所了解到的信息,李志杰是一个孤儿,在部队里退役之后就四处漂泊,直到收到陈国邦的消息才让他回到与战友们相聚在一起的行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陆少华招集那么多退役的军人,此时的李志杰还不知道漂泊在那个地方呢。
“呵呵!这个先不急。”陆少华皱了皱,心里暗暗好笑,他自己都够心急的了,没想到李志杰比他还要心急。“我会多让一个人跟着你去,而这个人选就要你自己选择了。”
“好,下面就有一个战友很合适跟我一起去。”李志杰想都没想就开口说道。心中似乎有了人选。
“嗯,那这样吧,晚上你把人选跟国邦大哥说一下,我让国邦大哥去安排吧。”说完,陆少华想了想,好像有点不对劲。陈国邦现在是这群人中的最高长官,如果他以长官的身份去跟人选谈,那就等于是命令了,作为一个军人,曾经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他’是不能拒绝的,但这种危险系数较高的职业,应该给人家拒绝的权力的。“噢!不行!你先跟你心中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