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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3 / 4)

一打电话就可以变成超级战士,我偷偷打过两次,大概我是妖怪,所以没有变成超级战士,但是据说那个月的电话费多了很多,大概是我跟电话那头的那个阴阳怪气地家伙理论我为什么没有变成超级战士说的话太多了。自从我看了电视,我觉得好多商店都可以关门了,出去还要挤车,麻烦死了,在电视上可以花一百九十九块买到市场上二十万的手表,还可以花一万块钱买到放在家里放几年就变成十万块钱的黄金收藏品,可惜只能一人限购一个,我不但没有钱,我还不是人。电视上卖的无所不能的手机才六百九十九,还买一个送一个,那次我跟那哥俩出去,花了三千多块买了个肉鸡鸭的手机,好像都没有说能用刀刻、用锤子锤、用水淹、用火烧,最关键的,那个肉鸡鸭的手机三天两头的要充电,电视上卖的一个月才要充一次,还有更厉害的晒晒太阳就可以了,没有太阳的时候用手捏两下也行。所以说还是我们妖怪聪明,我要买就不去商场花那冤枉钱。电视上什么好东西都有,还便宜。不过我不是母的,好多都用不上,比如一穿就苗条的三角裤,一戴就挺拔的胸衣,一抹就白皙的药膏,一点就年轻的那什么玩意儿啊,这个厉害啊,驻颜术很难练的,据说那个一点就驻颜的玩意儿是外国科学家搞出来的,如果不是我烦了这些东西,我肯定要去找那个人学习学习。这么多好东西我为什么还烦呢?因为他们不尊重人,以我的智慧,说一次我就肯定能记住,普通人看两次也就知道了,可他们不停的说,一会儿出来晃一下,本来我还蛮喜欢看的,特别是那些女人东西的广告,可后来太影响我看里面的故事了,烦,真烦。

惹烦了一个妖怪是很麻烦的事情。连我这么有修养的妖怪都要发火了,所以我看到了天空的阴霾,我决定躲起来。我有预感,要来清理我们这批出来的妖怪的坏蛋们就要出手了。那些家伙从来不问青红皂白,看到妖怪就打,我曾经亲眼看到隔壁洞的四虎子被一个驱魔人打成了肉饼,好凄惨啊,好可怜啊,那四虎子一生都没杀过一次生,积善行德七百多年,就稀里糊涂的当害人的妖怪给清除了。所以,要在那帮家伙们被古怪的人类行为逼疯之前先闪了,或许明天,就会有妖怪去吃了那个用短信发名字算命的家伙,其实我也想揍它一顿。虽然我是个妖怪,可是我很讨厌骗子。

事实上,妖怪们通常的做法不是抓了人吃掉,而是……潜入强势的那一群人的意识里面,能力越强的人危害越大,让人类互相戕害,血流成河。而一切又不能显得很突兀,或者,计划已经展开。妖怪们都有着恶作剧的天性,看到如此混乱不堪的人世,推波助澜,舍我其谁?好危险啊,我闪!

第十三回 逃出生天 十三少破局脱困

还没有解不了的谜

十三少很饿了,饿的人通常都很清醒,当然,太饿了就迷糊了。

这时候的十三少很清醒,清醒得可以回忆起走进这么一根管子样的石头通道前前后后所有的事情。

有一个事情要确定:这个局不是个死局。确实很多的机关就是一条道,走进去就走不出来的。但是这里不管是不是死局都不能当它是死局,因为谁都不想死。所以,这个要首先确定的事情就很容易确定了:这肯定不是一个死局——即使是也不承认。

“放弃”是一个难说得东西。有的人喜欢放弃,浅尝辄止,很远很远的估计了一下,觉得指望不是很大,或者担忧着前方重重的困难。有的人从不放弃,不管什么事情都全力以赴,奋力拼搏,在一个又一个目标或远或近的地方倒下,或者根本就没有一个真实的目标。存在就是合理,这句话是存在的,如果这句话是对的,那么这句话就可以证明它本身是对的。“放弃”与“努力”都是存在的,所以“放弃”与“努力”同样的合理,同样的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小学生作文里写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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