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身边没有喝的,而且即便有也只能让金润润唇。受伤的人若喝了水很可能引起呕吐,而呕吐则将导致窒息。于是,他说:“抱歉。”
“不,你不必。”他又舔了舔上下唇。“杰克?”
“在那儿,躺在地上。你认得他?”
金想笑一笑,“写过他。上次和你在一起的那人在哪里?埃蒂在哪儿?”
“死了。”罗兰说,“死在底凹-托阿了。”
金一皱眉,“底凹……?我不知道。”
“不。这就是我们到这里的原因,为什么必须要来的原因。我的一个朋友已经死了,另一个也生命垂危,泰特已经解体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懒惰、胆怯的人停止了工作,不再做卡指令他去完成的事情。”
路上没有来往车辆。除了狂吠的狗、哀嚎的貉獭和唧唧喳喳的小鸟,整个世界是安静的。他们刚刚可能在时间里凝固了。也许是凝固,罗兰想。他已经看够了,因而会相信这种事情确有可能发生。一切皆有可能。
“我失去了光束。”金躺在覆满厚厚松针的树丛边。初夏的阳光笼罩在他身边,一片炫目的金色和绿色。
罗兰将手伸到金的身下扶他坐起来。作家痛苦地喊了一声,因为右胯骨已碎裂,臀部的每个动作都牵扯着碎骨,但他没有拒绝。罗兰手指天空。雪白肥厚的云朵——迷路的天使,眉脊泗的牧牛工这样形容它们——静静地悬挂在蓝色的天空中,但他们头顶正上方的云朵却并非如此。那些云飞快地朝天际飘去,似乎被一阵细流疾风吹跑了。
“那儿!”罗兰在作家擦出血来、尘土聚集的耳边凶狠地低语。“就在你头顶上!在你周围!你难道感觉不到吗?你难道看不见吗?”
“看见了,”金说,“现在我看见了。”
“是啊,一直都在那上面。你没有失去它,你只是移开了你那双懦夫的眼睛。我的朋友不得不救下你,让你再次看清楚。”
罗兰的左手在腰间摸索着取出一只弹壳。起先,他做不了族人那古老、灵巧的动作;因为他的手抖得太厉害。他只能不断提醒自己:要是再抖个不停,就会错失更多良机,而就在他忙于痛苦地给这个男人作解释时,杰克就会死,所以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抬起头,看到那女人正拿着他的枪对着坐在货车里的司机。那还不错。她很不错:为什么乾神不能给黑暗塔的故事里添上像她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他决定带上她走,这主意看来是正确的。甚至连那两只恶魔般的狗和貉獭都已经不叫了。奥伊正低头舔舐着杰克脸上的油尘,子弹和手枪则在车厢里大口大口享受汉堡肉,这下子,它们的主人再也不会来干扰它们了。
罗兰转头看着金,手指背上的弹壳跳起了那古老的小舞。金几乎是一下子醒悟了过来,大多数曾被催眠的人都会这样。他的双眼仍然睁着,但现在似乎他看穿了枪侠,看着他身后的某处。
罗兰的心尖叫着催促自己尽可能迅速地完成这一步骤,但意识却依然很清晰。你决不能失手。除非你心甘情愿让杰克无谓牺牲。
那女人正看着他,敞开的车门里,那个司机也看着他。苔瑟宝慕夫人正在与之抗争,罗兰觉察到了,但布赖恩·史密斯已经跟随金进入了沉睡状态。枪侠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如果这个人稍有预感,知道他将在这里做什么,那他一定会逮住机会逃跑。哪怕只是暂时逃离也好。
枪侠将注意力转向了这个人,他猜想,应该说是他的传记作者。他开始催眠了,就和上次一样。在他的岁月里,那不过是数日之前。而在作家的生涯中则是二十年多前。
“斯蒂芬·金,你能看到我吗?”
“枪侠,我清楚地看见了你。”
“你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看到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