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将士欢欣鼓舞,举起刀枪大声欢呼起来。刘冕的周围,全不见了突厥将士。只有自己人在大声欢呼。
城头之上,马敬臣抬起手臂擦了一下额头冷汗,眨巴着眼睛摇了摇头:“神了,神了!……”
芙玉也是一脸惊愕:“刘冕胜了。以一敌二……瞬间力斩两名猛将。若非亲眼见到,我是不会相信的。”
黎歌仍是跪在地上祈求,这时仰起头来道:“刘冕终于胜了吗?仗打完了?”
“早着呢!”马敬臣道,“突厥有两万兵马。虽然失了主将,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也不是那么好收拾地。这仗,至少要打到大半夜。”
“那还不活活累死?”芙玉担忧的皱起眉头。
“突厥人比我们更累。”马敬臣道,“他们长途奔袭而来。利在速战速决。我军以逸待劳。体力比他们充沛了不少。要不然也不是这么容易占得优势的。如今他们群龙无首,我军更多了几成胜算。”马敬臣四下环顾了一眼,招手唤来几名偏将:“你们,将所有的守城将士都带出去,参加城外野战。让代州刺史府的府吏和衙役们,来戒备城中治安。”
“是!”几名偏将应过诺,点起城头兵马大步而走。虽然城头只剩下了一两千人,但也是一股生力军。如今占得优势之后再添新生力量,更加有利于夺取胜利。
刘冕斩了契力和摩咄后,稍事喘息了片刻。依旧投入了战斗之中。他明白,今天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血战,这与以往的任何一场遭遇战都不相同。不杀得一方完全倒下,这场战斗是不会结束地。
左臂仍然在鲜血迸流,刘冕无暇去顾及,只顾一路挥戟砍杀。痛虽然忍得住,可这血流得却是有点心惊。胡伯乐和几名近卫一直揪着心。偷了个空撕破一段衣襟。给刘冕做了个临时包扎止了一下血。然后,马上又投入了战斗。
战阵之中。再没了刘冕的一合之将。他率领着中军的鬼龙兵王们,在阵中左冲右杀无可匹敌,将突厥人的阵角完全打乱。所到之处人马辟易尸集成山。
刘冕已经不记得,自己亲手杀了多少人。他也没空去想这些。只是机械而麻木的杀、杀、杀!
马敬臣等人站在城头都站得有点脚麻腿酸了,这场战斗仍是没有结束。眼看着天色将晚,代州城前已是成了修罗炼场。黄沙飞舞之间,隐约可见一层血雾在弥漫。风中送来浓厚地血腥气息,令人闻之作呕。
芙玉和黎歌看了一天这种阵势,如今仿佛也吓得有些麻木了。两双眼睛痴呆一般地看着城下战阵,一眨不眨如同着了魔咒。
马敬臣有伤在身体力不济,两名小卒替他搬来了大椅坐下。他摇头叹道:“我从军十七年,还从来没有见过今日的恶战。可惜有伤在身不能亲自去体会……刘冕,今日这一战后,必然名扬四海威震天下!”
芙玉惊声赞道:“杀一人者获罪,杀百人者扬名,杀万人者,是为英雄!如此气吞如虎的气概,实在少见。刘冕,的确是非常之人。”
马敬臣都没有去正眼看她,只是嗡声道:“现在你知道,跟他斗是多么愚蠢了吧?那一身武功不说,他的智慧和胆略,是超越常人的。”
芙玉无语以对,只是轻叹了一声将黎歌抱得紧了。
此时的刘冕,终于有点疲惫虚脱的感觉了。方天画戟沉重无比,挥砍了这么长时间真有点体力透支。再加上左臂本就受了箭伤,如今更是又痛又酸。他带着中军兵王在阵中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个来回,如同铁锥穿豆腐一般在大战场上横冲直撞了无数次。终于是累了。
于是,他带人停在了阵外稍事喘息。这时他才发现,连火猊马都口吐白沫了。自己的大腿因为在马鞍上磨得太过频繁激烈,也擦破了皮。
刘冕下了马来,感觉站在地上都有些晃悠站不稳。火猊马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