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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1 / 5)

《易经》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所说的道理也不过是个因缘果报。善恶本无差别,唯心一念之间。动个念头就能做到,不单纯指行为上的实施。行为上的善恶可在一念之间相互转换。恶念放下就是至善,善念转恶即是大恶。所以很多高僧大德都说,一念恶即是恶人,一念善就是善人。不是用综合指数去评定。如同现实的法律一样,你触犯了法律你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是因为你为国家或别人做了多少好事就可以免责的。

谈及善恶果报,我虽尚不甚明了,但我深信,那个就是这个,没什么可怀疑的。作为人类,我们自诩是高级动物,可有时自作聪明所作所为并不那么明智。每每都会给我们自己找个合适的理由借坡下驴一路堕落下去。“行善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是很有道理的,福祸都在这不觉中种下种子。赶上季节到了,风调雨顺,长出庄稼就成了常理。对于庄稼是什么货色,那就得看所种的种子是什么质量了。是硕果累累,还是颗粒不收,就看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了。

我们祖宗说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不到。想想还真是这个理。人可以欺骗别人,可是欺骗不了自己的影子。如了影随了形,也只好自己承受了。更何况,举头三尺有神灵了。所以,还是善的好,虽还不究竟,但我们毕竟不是佛,我们只还是个人,所以做好这一撇一奈还是有好处的。你说是不?

十天把这段文字的题目叫感悟做人。或许将来有人看见,觉得这小子有病。可是十天不是给别人写的,而是警示自己而写的。人字很容易写,可做起来却远不是那么回事。古人说,诸恶莫做,诸善奉行。莫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即使本性是至善者,稍不检省,偶尔也会做下无记恶,这里的无记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我不是特意的。如同阳台上的花盆,大风一吹从几层楼上掉下来,正好楼下有人经过,结果。。。

按现实法律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有对自己的物品具有管理义务,你应该预见到那样会出现这样的危害结果,你却放纵或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伤害送医院,掏医药费就成了理所应该。。。所以做人很难,处处都得加着小心,夹着尾巴。如果引用佛家的理论来说这事,那可就更可怕了,想想将来或未来世一个高空花盆向自己头上坠下来。。。这种结果都是由于自己曾经做下的无记恶的结果。真的是种豆得豆,种瓜得瓜了。

十天是个明白人,所以他很害怕。他之所以警示自己,不是没有缘由的。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

十天的爱情 第二天(5)

十天的爱情 第二天(5)

8年前的秋天,那天北京遍地的黄叶。十天早早的来到北京站,他从下午2点等到了晚上8点,可是他等的客人还是没有出现。说好了不见不散,十天是个死心眼的人,答应人的事从不轻易爽约。可是掐在手中的手机一直没有响,他往她的家打了电话,对方的妈妈说,她去北京见她的朋友,现在应该到了。十天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他跑到站前派出所找到他的发小,说明情况,北京站的广播里一直在重播:湖北荆州职工医学院来的默雨涵,请到站前派出所,接你的人在那里等你。可是时间的漫长并没有预想的结果,人还是没有接到。当十天回到学院路的时候,那个并不熟悉的身影却站在他的家门口。你?十天惊愕的看看照片又看看眼前这女孩。你怎么会在这里?那女孩看着他的眼睛说,你不是在家等我吗?明知道我会来,为什么不等我?十天没有解释。他接过她手中的旅行包一下子扛在肩上,你等一会我马上下来,头也不回的跑上楼。那女孩看着他的傻样匆匆,捂住嘴笑。十天回到原地什么也没说,拉起她的手。。。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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