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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4)

话了胖子。胖子对此大笑说,作爱当然是闭上双眼。胖子说完还煞有介事地解说起女人作爱为什么习惯闭上眼睛,他说,因为闭上眼睛一切都会让位于身体的感觉,使她们更能专注于性事。

哎,恕我无知。

要知道平常,胖子一个月下来手机才用十来块,自己都如此舍不得打,当然更舍不得借别人打了。我们有时候刚好手机没电,跟他借打一分钟都要让他心疼一个礼拜。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向他借钱的人内疚了一个礼拜。

胖子没钱交电话费,没钱吃饭,就向我们张口借钱,我们决定借机敲诈他一顿。我们爽快地答应借钱给他——只是答应的时候爽快,掏钱就没那么爽快了,我们附加了条件,他必须请客。胖子立即答应,跟我们一样,只是答应的时候立即,并没有马上请客。他说得等他们恋爱一周月才请。我们担心,不是担心胖子不讲信用,担心他们的恋情是否能撑到那个时候。何子辉提醒我们说,胖子要是失恋更不怕他不请了,他痛苦肯定找我们陪他喝酒的。那个担心立刻变成跟杞人忧天一样可笑。

一个月来,胖子他们的恋情持续稳定发展着,而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按此态势,行洞房之事指日可待——跟结婚没关系,现在,洞房演绎的动作已经背叛了原来的规则,从婚姻里脱离出来,寄于恋爱中,而且成了恋爱必不可少的元素——我说的是你们,我不在其中。我和小晴恋爱四年,我们最多也只是接吻,这也是小晴的底线。

对于恋爱该不该发生性行为,我也有自己的观点,可惜的是,在我从未表达过的情况下,已经有个网名叫五音小子的人在网络上阐述过,所以严格地说不是自己的观点,而且我再一次表达的时候,没人会承认那是我的——这是我的不幸,其实每个人经常有这样的不幸的。

不幸的我,只能说下面那段话是我引用的(最近写小说引用几个字都可能被告,但愿这个作者不要像某些人那么无聊):

“我知道我也是人,总有七情六欲的,我也想;但我更清楚地知道,我不能那样做,也许以后会分手,那对小雨不公平——不是对我们之间的爱的怀疑,只是真的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当然我也是觉得我这样更能说明我是真的爱她的。我是这样认为的,两个人相恋,还在恋爱阶段,那我们最大的权利也只能是接吻;至于第一次,那是一定要留到洞房,留给娶你的人,能给你一生幸福的人。所以,我一直觉得现在的我还没有那个权利,没那个资格。”

上面那是我最近因无聊和舍友跑网吧上网——坐在电脑前发现不知道干什么,百般无聊之际,看的一篇网络小说《我的第二次初恋》里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要发生关系前,男主人公的思想斗争——这小子真行,在床前还能想这么多。

这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纯美的校园爱情故事,我很喜欢这小说,当然这并不是因为觉得他写的好——再好也比不上我的,嘿嘿!喜欢的原因只是因为那男主人公很像我,一样喜欢篮球,一样的幽默,一样的善良,一样的傻,一样的……哎,当时看的时候感觉那主人公就是我——有些不同的是,我们跟烟酒关系的亲密程度。

说实话,看那小说的时候,我也是很陶醉,但看完我不禁愤慨了,这愤慨源于我看到我身边的爱情都是不尽人意的,觉得那小说八成是那小子瞎编的,突然有种被那小子忽悠的感觉。其实不管是真是假,出于对广大网民的负责,他都不应该发表出来的,这里我只想那小子真不厚道。因为,根据那小说在网络上的受欢迎程度,我觉得可能会造成以下不良后果:看了那小说后的高中生,肯定会对大学的爱情充满憧憬,既而像我们努力学习上大学,然后跟我们一起后悔;而那些已经从事工作的人士看了小说,肯定要后悔自己没读过大学了,或者让他们又多了一条后悔没上大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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