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将心比心才会获得真正的心灵满足。前世是以物易物,这次是将心比心。
余诗华的品味很棒,即使上一世最后的那十年也没有磨去她的天分。或许这根本说不上什么天分,从小好看的东西见多了,审美能力自然不在话下。虽说她的品味很棒,但是要是论怎么摆放桌椅,怎么获得店铺面基的最大化利用,还是难为她了。
某人躺在床上,对着一章白纸苦思冥想了许久之后,看到还是很白的一张纸,瞬间觉得自己对设计已经无爱了。可是明天搬家的人就要来帮她摆放沙发和桌椅了!自己连个头绪都没有,怎么办呢?
草包想久了事情的结果就是,团着被子睡得香甜……至于那张纸,早已不知道被她卷在身子底下压了多少回了。
第二日,余诗华裹着外套,系着围巾,还带着一双房东大妈送的兔子手套,迎着寒风,指挥着搬家公司的小伙子把东西抬进店面。
天冷了,大家干活都没多大力气,再加上余诗华是个瞎指挥的,一会儿让搬到这里,一会儿又让搬到那里………弄得两个人都不想理她,最后连她倒的茶都没喝,收了钱就走了。
余诗华捂脸,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她就是没有计划好啊!
即使是店铺最后的布局仍然不能让她满意,昨天脑海中有无数的设想,但都落不下笔。现在站在店铺之内,看着已经摆好的桌椅沙发,怎么看心里怎么不舒服。
………她以为那十年已经把自己的棱角磨圆了,可是现在才发现,她的忍气功夫还是不到家。明明没有人招惹她,因为自己能力不足就生这么大的气,难道重生到二十六岁,自己的灵魂也变得稚嫩了吗?
颓废的蹲下,她双手抱着自己的头,真的很厌恶这样的自己啊!说好的要改呢!
皮鞋踏在木质地板上清脆的声音让她回过神来,慢慢把头从双手中解放出来,看到的就是深棕色的男士休闲皮鞋。鞋底略高,看来是冬季的款式,但是更显出来人双腿修长挺直,裹在修身的西裤里的双腿更是让她咽了一口口水。仰起头,是一只伸给自己的手,她觉得她都能感到那手掌上的体温。想都没想,就把自己带着可爱兔子手套的手放在了那只宽大的手掌里。
那只手立即握紧了她的手,一个使劲,她从蹲位变成站立。所幸这一世她的体能不错,没有发生偶像剧中狗血的投怀送抱事件。
再抬眸,安平林那张欠揍的脸进入她的视野。她愣了一下,蓦地很大劲的抽回自己的手,瞪大眼睛看着来人。
“余诗华,你变化很大。”安平林也放下自己的手,刚刚他只不过是陪着谈清浅逛街,清浅喜欢这里清新淡然的氛围。也是,从这里往市里面走,就会越来越繁华,车水马龙,来往的行人也络绎不绝;从这里往郊区走,就又会见到形形□□的人,清浅不喜欢那里的吵闹。然后,谈清浅在买衣服,他找厕所,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余诗华,就跟过来了。他刚刚看到了她因为一直要搬家的小伙子搬东西而内疚,看到了她对别人一直道歉,看到了她自己的懊悔。所以,才会想着拉她起来。
“我怎么变与你有什么关系?”余诗华在看到脸之前,对男神还有种喜爱之情,但是看到安平林的脸,她就一点兴趣也提不起来了。尤其在最近过的十分充实的情况下,更不想见到他这张脸。
“这是你准备开的店?”影帝不禁演技好,脸皮也是无人能敌。得不到余诗华的回答,他就自己自顾自的开始打量起这里来,还说道,“你挑的东西不错,这边的这些沙发和桌子都很符合随性慵懒的氛围,那边的就是办公区了,你是这么设想的吗?”
“跟你没有关系,这你不欢迎你,请你出去。”余诗华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讲话,右胳膊伸的笔直,右手食指之间直指大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