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汉公爵的全名叫乔治.维利尔斯,出生在现任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国王查理一世的老爹詹姆士一世时期,父亲是个小贵族,母亲玛丽家是小地主。
老乔治死的时候总共有5个儿子、5个女儿,其中2个儿子和4个女儿是前妻所生。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大部分庄园财产和爵位都被这6个孩子拿走了,玛丽带着4个孩子陷入了贫困。
但玛丽没有灰心丧气,因为她的第三个儿子维利尔斯虽然只有14岁,却长了一副好皮囊,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双眸黝黑。
为了过上好生活,即便生计很艰难,玛丽还是卖掉了自己仅剩的首饰,凑了一笔钱把维利尔斯送到了法国宫廷学习贵族该有的本领。
当时的法国黑太后大力支持发展文化,让巴黎成为了文艺之都。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各国贵族们都以在法兰西宫廷学习一段时间为荣。
维利尔斯很争气,没有把母亲给的钱乱挥霍,认认真真学习了三年,凭借其英俊的相貌和刻苦努力在巴黎宫廷里混得小有名气。
当他再次出现在母亲面前时,已经成为一名身材高大挺拔,衣服配饰恰到好处,举止优雅法语流利的贵族青年,笑容甜蜜且迷人。
但光有这些还不足以挽救家庭财政的窘迫,想出人头地就得抱上粗腿。可是粗腿在什么地方呢?虽然没落了,可依旧还有几个贵族亲戚,对英格兰宫廷里的传闻多少还是能知道一些的。
于是玛丽将目标瞄准了国王詹姆士一世,不是好高骛远,而是有的放矢。这位斯图亚特王朝的开创者虽然娶了丹麦公主,并生育了8个子女,却始终没有改变从小就有的习惯,喜欢英俊的男人!
1614年,48岁的詹姆斯一世在剑桥郡的赛马会上见到了一个漂亮青年,名叫乔治.维利尔斯,22岁。
他高大英俊,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同时还是位出色的剑术师和优雅的舞蹈家,知情识趣,懂得服装的搭配和语言艺术。
“哦,我的心被丘比特射中了,那个男孩儿完全符合我的想象。从他的手指甲……不,从他的脚底到头顶没有任何瑕疵。他的外表、每一个动作、身体的每一个弯曲都令人愉悦。”
这就是詹姆士一世在见到维利尔斯之后的表述,然后年轻的维利尔斯就被选入宫廷担任国王的杯卫。这个职务又被称为“酒政者”,说白了就是在皇家餐桌上为国王斟酒的,顺便再提前喝两口,防止有人在酒水里下毒。
虽然职务不高也不显赫,但杯卫向来都是由国王很信任的人担任,并且能与国王经常接触,很符合维利尔斯的需求。
不到一年,维利尔斯被封为“寝宫绅士”,职责包括协助君主穿衣、侍候他吃饭、看守他的卧室以及提供陪伴。别小看这个听上去和佣人差不多的职务,实际上已经有爵位了,并且成为了国王的近臣。
(作者在这里插一句,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怎么听上去和过家家似的,17世纪的欧洲真有这样的爵位吗?)
1616年,维利尔斯被任命为国王的御马师,随后不断晋升,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到嘉德骑士,最后晋升为白金汉公爵。从乡下小地主的儿子到顶级爵位,他只用了不到十年!
不过维利尔斯很清醒,明白所有荣华富贵都维系在詹姆士一世身上,一旦老国王没了,他的风光也就随之不在了。为了巩固所拥有的一切,他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王储查尔斯身上。
1623年,王储在维利尔斯的陪伴下对西班牙进行了为期八个月的访问,主要目标是奔着西班牙公主玛丽亚去的。可惜没得手,但在这期间维利尔斯成功俘获了查尔斯王储的心,两个人成为亲密的朋友。
两年后詹姆士一世在赫特福德郡去世,咽气时他亲爱的白金汉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