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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3 / 5)

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好。

我一本本地看书招致了同学的好奇。每当我捧着一本小说倚在床头的时候,一些四处游荡的同学便会来到我的床前问我在看什么书,然后在我告诉了他们书的名字后离去,长此以往。我不知道他们乐此不疲地询问我在看什么书对他们有何意义,难道知道了我所看的书的名字就等于他们自己也把书读了一遍吗?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太可笑了,我想他们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为了避免这毫无意义的一问一答,我会主动把书皮展示给他们看,有的人看到我正在看《正义者》,便会自作聪明地说:“加缪,英格兰作家。”对此我只有抱以“嗯”的一声来结束他在我身边的逗留。有的人会因为对一本书的名字或封面的好奇而将书从我的手中夺走,以每秒钟50页的速度翻阅,然后再把书还给我,我不理解他这样做目的何在,对此我的办法是包一个书皮,然而他们并没有因为书的封面被掩盖而对我所看的书失去兴趣,相反,他们会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把书放在床上去食堂吃饭,当我回来的时候,见齐思新正在拆我的书皮,我问:“你丫干什么呢。”齐思新说他就是想看看被我用来包书皮的那张报纸,事后我也翻阅了那半张报纸,我认为上面唯一能够引起齐思新兴趣的就是右下角那条豆腐块大小的广告:XX医院性病、皮肤病专科门诊,中外专家全天24小时候诊,竭诚为您服务。因为齐思新问了我去永定门怎么坐车,而那座医院恰好坐落于此。我将书包上皮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我的同学经常会随手抄起一本书,然后将烟灰、瓜子皮、菜里的辣椒、饭里的虫子等杂物留在上面。

看书并不能减轻我的苦闷,我只有在啤酒中才能找到一丝安慰。

我在大学里结识了许多酒友,他们是我通过不同途径在各种场合结识的,我与他们每个人在相识的那一刻,手里无不端着一杯啤酒,然后我们在说一些称兄道弟的话后,将那杯啤酒一饮而尽,这样,我们便结为朋友。此后,我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酒友们的聚会,无不大醉而归。

24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外面玩得汗流浃背地跑回家吃午饭,爸爸把我叫至饭桌前,端给我一个碗说:“喝点儿。”我双手接过那个碗,看见里面盛着深黄|色的液体,一层白色泡沫浮于上面,晶莹剔透,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我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咕咚”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顺着我的肠道划过,一股苦杏仁味刹那间传遍全身,我为此痛苦又后悔地紧闭双眼,爸爸夹了一筷子猪耳朵说:“吃口菜。”

妈妈在一旁数落着爸爸:“你又招孩子!”

那年盛夏中午发生的一幕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从那以后,我知道了我喝的那种液体叫做“啤酒”。

后来我上小学了,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人睡倒在路边或是被人搀扶着而嘴里却不知道在胡言乱语些什么,旁边过路的老人们会面带鄙色地感叹道:“真没出息,喝这么多酒,都醉成什么样了!”

我却不认为那些喝醉的叔叔们没有出息,相反,我认为他们非常勇敢,竟然敢喝那么苦的啤酒,而且都喝醉了,还口口声地说:“我没事儿,再来一瓶!”

经过时间的洗涤和我在啤酒中的大浪淘沙,现在我终于能够把啤酒的苦杏仁味当作醇香来品味,我也终于明白了那些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25学校附近有一家火锅城,里面的啤酒和白酒免费,但仅局限于“燕京”和“二锅头”,我们对此已经非常满足。

那一次,我们为了庆祝澳门顺利回归祖国怀抱一周年又去了那里,酒过三巡后,大家的脸上洋溢起兴奋和红润,嘴边还沾着涮肉的芝麻酱调料。杨阳带头唱起“七子之歌”,博得邻桌客人们的热情掌声,一个老板模样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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