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rdo;
&ldo;好,我答應。&rdo;我攥著手機的手都出了汗,&ldo;我還你房子,你還給我馬佳佳。&rdo;
&ldo;明天會有人找你買房子。你放心,我不會敲詐你,你多少錢買的房子,我照舊把錢還給你。人對我來說沒有意義,我只要房子……簽完合同,馬佳佳就會回到你身邊。&rdo;徐薌說。
&ldo;好,我同意。&rdo;
&ldo;開窗秋月光,滅燭解羅裙,含笑帷幌里,舉體蘭蕙香。&rdo;徐薌在電話里輕輕地吟誦。我的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好吧,趕緊讓我脫離噩夢,我對這一切根本沒有興趣。
那天晚上我沒有睡著,我覺得做人做到這個份兒上簡直是太窩囊了。我想到過報案,可是這樣的事情警察能相信嗎?就算相信了,這算一件案子嗎?而且,馬佳佳在徐薌手上,誰知道這個女人會幹出什麼事情來。
第二天一整天,我都在惶惶不安中度過,每一次電話鈴聲響起,都讓我心驚肉跳。下午,我幾乎不能堅持上班,便請了假,跑到一家快餐店坐著。周圍的人無憂無慮,而我覺得和他們簡直就不是生活在同一個世界。我憑什麼被剝奪?那可是我和馬佳佳的所有財富,就因為我貪圖便宜,貪圖那個巨大的曖昧的水床?
下午三點多,終於有人出現了,我收到了簡訊,讓我到宏圖招待所的303房間去。我打了輛計程車,按照簡訊的地址,去找那家旅店。計程車七拐八繞,走到了市中心的一個老居民區里。我在這裡看到了雜亂無章灰暗的街巷,看到滿大街飄揚的晾曬的衣衫,看到了不加修飾磕著瓜子談笑風生的女人,看到了滿街亂跑的孩子以及地上肆意橫流的污水。
真不敢相信,我們的城市還有這樣的地方。
那個招待所在一條很不起眼的胡同盡頭,三層小樓。樓道昏暗,傳達室里的值班員在打瞌睡。我沒有搭理他,直接上到三樓,找到了303房間。房間的門是虛掩著的,我敲了敲,沒有人應聲。於是我推門進去,發現屋子裡空無一人,只是在桌子上擺放著一式兩份的協議‐‐這是一份住房買賣協議,上面寫著,我,也就是房主,自願把我住的房子,轉讓給徐薌。正如徐薌所說,這個價格和我買到房子的價格差不多,甚至還多了兩萬塊錢。可能徐薌也沒有想到,羅丁丁會以怎樣的價格把房子出售……我猶豫了一下就簽了字。放下筆,卻不知道該做什麼,於是點起一根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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