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永远都回不去了?苏绾木然地看着明珠晶莹明澈的眼睛,心底有什么突然坍塌了,就连眼泪也流不出来。
明珠很久看不见她有动作,佯作轻松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是不是很难过?我也没有家,也没有父母,还不是要活下去。你放心啦,以后我们做朋友。”他有家,是东海,好不容易才求得星君带他去了一趟,却被老龙无情地耻笑,人家根本不认他。
“好。”苏绾叹了口气,反手握住明珠的手,沉默不语。明珠帮了她以后,她自然而然地就把他看做是北辰宫里最亲近的人。他是她两千岁的“小朋友”。
明珠感觉自己的手仿佛是抓住了一片云彩,柔软而轻盈,不对,也不像云彩,大概,大概像当初包裹着他成长的两片柔软的蚌肉吧?虽然没有温度,但也不冰手。他憋着一口气,指尖在苏绾的手里悄悄动了动,安静地陪着她坐在竹林边的泥地上,透过竹枝的缝隙,看着天边的云霞发呆。
风吹过竹林,把幽篁宫檐下挂着的铜风铃吹得乱响,也吵醒了沉思的苏绾。不管怎样,她都要继续活下去,苏绾在地上划了一句:“做人,不做衣服。”
明珠见她终于动了,松了口气:“你不要难过,我知道你做惯了人,突然变成一件衣服,肯定不习惯。但其实,时间长了也就忘了。比如我,刚开了窍的时候,就是一颗动也不能动的珠子,我能看见大人做事,能听见他说话,我想和他亲近,也有很多想法,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可是慢慢儿的,我也就成了人。我现在无论是做人或是做珠子,我都挺习惯的。”
比起他那只能照明,其他一无是处的本体来,金缕衣其实是非常不错的,水火不侵,刀枪不入,防御能力超强。但明珠是不会自曝其短的,他劝苏绾:“金缕衣虽然不如我的本体那样坚不可摧,但其实也很不错的。它是北辰宫的镇宫之宝,妙处很多,只是你法力浅薄,不能发挥而已。就比如说白乌鸦吐的天火吧,换了其他衣服,你早就魂飞魄散了。”
说到这里,明珠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我不是不想提醒你,也不是不想帮你,但你下手太快了,我……”他惹不起白乌鸦,他想提醒苏绾时,事情已经发生,于事无补。自开窍始,他修炼了两千年,才有现在这个样子,他不想毁于一旦。
苏绾明白的,她前世活了将近三十年,在社会上努力生存过,也在职场拼杀过,人间百态不说知道百分百,百分之七八十也是知道的。她其实非常理解当时她激怒白乌鸦之后,云锦和明珠都不肯帮她的理由和原因。
一个不相干的人,明哲保身才是正理,换了她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可她不会像云锦一样落井下石,所以她不会原谅云锦,也不会忘记明珠的仗义执言。
明珠继续劝苏绾安安心心地做好金缕衣,但所谓做惯大来难做小,明珠是从做珠子再到做人,感觉自然很好;而苏绾却是从人变成了一件衣服,别的不说,她的自尊心和羞耻心就是一道坎。
所以苏绾执着的在地上又写了:“做人,不做衣服!”
明珠不耐烦:“都和你说了,如果你变强了,就可以像我一样有手有脚有头有身子。”
那是不是就可以摆脱金缕衣的身份,成为自由自在的人了?苏绾很高兴地写了一句:“变强,可以不做衣服?”就算是做一个云锦那样的服侍人的仙娥也比做衣服正常许多。
明珠理解她的意思,摇着头说:“我不知道,大概可以的吧?”
明珠的话给了苏绾希望,她高兴地写:“教我。”肯定有什么内功心法之类的修炼秘诀吧?就算回不了家,她也要尽早想法子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明珠很为难,他教苏绾的确很合适,但北辰星君没说让他教。北辰星君明知道白乌鸦的脾气特别糟糕,又不会说话,却偏让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