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之后,《越狱》也紧随着出了第三季。为了看迈克尔怎样逃出生天玩弄整个美联邦于股掌之间,当然也为了贪念文特沃斯&;#8226;米勒的绝色笑容,我摈弃了一贯的原则,每周都追着看。时至今日,我还是不得不说,《越狱》精彩,编剧匠心过人。
再后来,我就在读《野外生存》了。
机缘巧合,在《野外生存》进入我的视线之前,我看了英国的著名恐怖片《黑暗侵袭》。我想,凡是有点恐怖片阅历的恐怖迷们,是不会不知道这部大名鼎鼎备受关注的电影的吧。至今我还记得,当那个异形怪兽迅捷无比地出现在朱诺后面时,我胆小的妹妹一声尖叫,义无反顾一脚把我远远踹了开去。我还记得影片最后,莎拉跪在地上抬起头,深深地凝视着自己的面前。在她对面,她乖巧的女儿对她绽放了一个甜美的笑容,看得我一阵鸡皮疙瘩毫不犹豫地遍布全身。我想真正的恐怖不是血腥的画面突如其来的音效,也不是白衣飘飘的怨灵和遍地尸骨的凄惨呜咽,真正的恐怖,其实是人心。
有一种恐惧,有时它早已住在了你的心底。你一直无法正视它,是因为它一直都在,在等待一个时机,一跃而起,揭竿倒戈,将你毫不留情地打倒在地。然后作者便告诉我说,他的小说结构宏大,讲述了一个传奇心理师历险的故事,并且在后续故事里,你将见到《24小时》与《越狱》的完美结合。
我当时很是震惊了一下。我在心底想着杰克沉着冷静地度过一个又一个不眠不休的24小时之后,与迈克尔的完美结合,会是怎样的一种诡异情形。
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作者发来了他的小说大纲。看完之后我对着空气沉默了一会儿,暗暗地想,也许,一不小心,这本书就会火起来。很明显,它具备了一本通俗小说流行的一切因素。
首先,这本书精彩。
通俗小说最大的功过就是注重情节。斯蒂芬&;#8226;金在全世界有那么多拥趸,与这点密不可分。现在通俗文学兴隆发展,蒸蒸日上,生命力旺盛,自然有它兴盛的道理。而张军说,他着力于塑造极限心理悬疑气氛,但追求合乎逻辑的合理解释,产生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阅读感觉。我喜欢这种题材,因为我一直都深信,最好看的,其实是人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不喜欢鬼怪类小说,是因为当作者没有思路没有借口解释编造得光怪陆离的小说时,会以神奇力量来糊弄过去。与其如此,倒不如去看科幻小说。我喜欢认真的作者。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读者负责的态度。
然后,这本书奇妙。
奇,则为不落俗套。野外生存的题材之前也不是没有人想到过。鲁滨逊也许就是野外生存的鼻祖,各种探险类电影也丛出不穷,但是在中国的文艺界,这类题材还甚少被涉及。可以说,作者选取了这样一种题材,本身就是一个让人眼睛一亮的点。当年《鬼吹灯》红头半边天,甚至引领了盗墓小说盛极一时的状况,无疑是因为他开创了一个新的领域。而野外生存是否会开创野外探险类小说的先河,尚需拭目以待。
但是这本书自然有他过人的地方。至少作者的立足点就是一种欣欣向荣的心态——不会拐着弯跟读者过不去,不会一直阴郁着叫人看一眼都难过半天。我喜欢这种带着点温暖气息的作品,尽管它本质上是一部惊悚推理小说。这本书是一个系列。孤岛生存只是开篇,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而我很期待。
再来说说前面的一堆伏笔。也就是对比一下野外生存与大牌编剧们的区别。
动人不是一个形容词,而是一个动词。动人者,动人心。同样为野外探险类题材,《黑暗侵袭》则更倾向于人性的探讨,倾向于表达更深从面上的东西。这是野外生存所欠缺的东西。无疑,这部小说场面宏大,构述也宏大,情节紧凑,步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