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进卧室,把萝丝推到镜子前。
“再次见证了男装的魅力。”萝丝毫无气场的单手叉腰,“我有个主意,亲爱的可可。”
她坐下来飞快的画了一张草图。
没有多余装饰的黑色连衣裙在腰部打了个褶子,搭配长及手肘的黑色手套和小高跟皮鞋。
女郎再次抬起头来时,她苍白的面孔上流露出欢天喜地的笑容。可可一把抱住萝丝,在她的脸颊上亲吻说:“你真是个天才!”
她又吻了萝丝的脸颊好几下,匆匆推开她,在叠放的整整齐齐的布料中疯狂的翻动,总算找出十几码黑绸子,抱着布料和针线包欢天喜地的下了楼。
母星啊……香奈儿女神一心扑到衣服上,完全把我遗忘了!
萝丝只得灰溜溜的尾随。
可可把黑绸子整齐的铺在桌子上,拿滑石勾出形状。针线包打开着,一个球状物体上插满了大大小小的针,缝纫机在屋子的另一边……
她叼着一根烟,不时从红唇边取下来掸掉烟灰,她抽烟的模样十分优雅、性感而干练。
可可熟练的用剪刀裁剪,用针来固定布料,又忙中偷闲的拈着烟。
萝丝看的心醉神迷。
这时,外面传来清晰的开门与寒暄声:
“欢迎光临寒舍,布克特先生,布克特太太。”
……尼玛!
没错,老爸布克特先生曾于早饭时提到,巴塞家族邀请他们一家去巴黎……
虽然人丁单薄的巴塞家族只剩巴塞伯爵一个人了,可好歹也是巴黎赫赫有名的贵族不是?
“哦上帝!你怎么提前跑到巴塞伯爵家了?太失礼了,萝丝!”鲁芙冲巴塞伯爵露出歉意的笑容,又恶狠狠的转向萝丝,压低声音说,“安妮哪去了?”
“……丽顿酒店,妈妈。”
可怜的安妮,害你白跑一趟……
晚餐进行到一半,女神可可才姗姗来迟。
她头戴男式圆顶礼帽,身穿经过修改的男式黑外套和宽松的白衬衫,即使胸部平平,简洁、大方和优雅却不要钱似的流淌出来,在一堆堆色彩斑斓的花边里鹤立鸡群。
她不管不顾,潇洒肆意,无视他人的眼光。
而巴黎恰好又很宽容——比英国更加开放、浪漫和善于变通——何况这位需要宽容的还是一个年轻女郎。
鲁芙压低声音说:“这位女童子军模样的香奈儿姑娘,一定是参加化装舞会忘记换衣服了。”
萝丝没理鲁芙刻薄的嘲讽。
身为一个被母星捉弄的二十一世纪女汉子,她早就恨死了束缚得她吃不下饭喘不了气紧身衣,厌倦了繁琐的花边和装饰,还有那些该死的拖到脚的长裙……她却一直默默顺从着一切,装作乖巧的女儿,听话的小姐。
可可身为本土居民,都敢于向传统发起冲击,甚至开创了女装的现代潮流……社会的进步,真的是由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者推动的。
超越时代、开创时代者,是谓女神。
晚宴结束了,舞会和寻欢作乐却远远没有完结。巴黎人很会享受人生、及时行乐,种种声色犬马,衬托得伦敦都像个小山村了。
不过这些寻欢作乐的手段让萝丝没法提起兴致,她无聊到去打台球,无聊的听着众人的欢声笑语,尖叫,嘲笑……很想俯视众生的来一句:
鱼唇的人类!
“可可有一副好嗓子,我们来听她唱歌吧!”
“唱一个,可可,来一个!”
“我不想唱。”
“你就不会顺从着别人一点吗?”
“如果我愿意的话,我会的。”
“没关系,可可会唱的,不然我就把她送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