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但别走太远,得让我看得见你。人太少的地儿别去,怕出什么事儿。”
我耐心地听他说完,然后点点头,提起裙子就往一边儿走。
我找到一个角落,选了张椅子坐下来,端着手里的被子一点点儿地喝。
这地儿的酒好,平日里我是打死也舍不得自个儿买来喝的,除非小巴那个富婆在法国的朋友直接从那边儿运过来,要不我还真喝不到。所以现在趁着这免费的机会,我就好好享受享受吧。
我端着杯子低着头,眼睛却没低下来,一直在往四处瞟。
这些个人,有多少是有过着特好的生活的,有多少是像宋乐扬这样儿在朝着美好生活一步步前进的,还有多少是像我一样儿的?
其实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看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像一出巨大的舞台剧。
我为我突然这么深奥的想法给惊到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喝醉了,盯着杯子看了一会儿,然后决定起身去外头透透气儿。
一站起身我就感觉脑子发晕。靠,这酒喝着这么温和,怎么后劲儿这么大。亏我刚才还往waiter那儿拿了好几杯。
我拍拍自己的脸,然后往前走。
我知道我比较迷茫,所以我尽量躲着人多的道儿,安全走到了门口。
我还没踏出脚呢,就听到人叫我:“小瑾?”
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会儿我的心情。就感觉被什么给敲了似的,还敲得特别重,但是死活不敢回头去看那敲的人到底是谁。
我就站在那儿,愣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精让我行动力都变迟缓了。
只是这声音,太过熟悉。
我不动,那敲的人就主动绕到我跟前来了,看着我:“我就知道是你。”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你好,方至言。”
我不是没设想过再跟他见面。只是这么久的时间里,我都没有再见过他。说这城市大,也还真是大。可是它大吧,怎么偏偏今儿就碰上了呢。
现在我这状况是真不好啊。
我看着他,他不说话,我就只好先开声儿了:“我要出去走走。”
他点头:“我跟你一块儿去。”
靠。
果然跟这种人是含蓄不得的。我明明就是“我要一个人玩玩儿你自个儿玩儿你的去吧”的意思,结果他还当成邀请了。
我是真的很怕我现在被酒精勾引得搞出什么匪夷所思的事儿来。
我硬着头皮往外走,方至言就跟在我后头,隔着一点点儿的距离。走出来他就说:“你喝酒了?”
我顿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啊,喝了一点儿。”
他看着我:“不止一点儿。”
我又烦躁起来了。本来脾气就不好的,比如像我这样儿的,就最好别喝酒。不然很容易暴躁起来。
所以我不耐烦地说:“那就是不止一点儿吧。我喝了很多。”
然后我就听到方至言叹了一口气儿。
他很少在人跟前叹气儿。他总是很高傲的,不把别人当回事儿的,这种显得他很无奈的事儿,他轻易不干。
所以我有点儿迷茫。
我走到外头的那花园里,往椅子那儿过去,坐下来。
他过来,在我旁边儿坐下。
我没说话,但听到他说:“脚疼不疼?”
我顿了一下,摇摇头:“不疼。”
手却不自觉地摸到脚踝上去了。
我脚劲儿不好,穿高跟儿的时候就会不舒服。那时候我就从不穿也不买高跟儿。方至言有一回给我买了一双高跟鞋,是真漂亮,我看着都觉得喜欢,就穿着跟他出去了一回,结果疼得我只咬牙,但是碍于面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