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袋晃过来摇过去,想搜寻我熟悉的季阳澈。
一个人突然站起来,径直走到讲台上,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出三个字:“季、阳、澈。”然后他望着我,露出一排牙齿。
我又和他同班了。
缘分有的时候是天注定,就像我第一次和季阳澈同班;有的时候是人为,就像我第二次和季阳澈同班。
他抱着头和我走在校园的操场上,微风吹佛着我们的面庞,我们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只是我的喜悦被我很好的伪装起来了。
“你怎么考来的?”我问道。
“追随你的脚步咯。”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还不知道你是我们市的中考状元吧,像你这样的好学生,上哪所高中进哪个班级我用脚趾头都想的出来。”
我暗自高兴,原来学习好还有这样的用途。
我们班上有两种人,一种单纯学习好,一种就是像唐春雪这样既有钱学习也好的人。
春雪性格好,长得也漂亮,家境也不错,很快就有人追求她。
班上的男生大都被他拒绝过,就差几个没有勇气递情书的人了。春雪说她喜欢温文尔雅的男生,说白了就是周书程。
周书程是班上为数不多的身上有书香气息的男生,他很随和,一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
春雪喜欢他也不奇怪,因为开学的时候他帮过春学,一包纸巾的机缘。
我也觉得周书程身上有种君子气息,他的模样和举止让我觉得赏心悦目。
他和季阳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形象,就好比一个是干净的白色,一个是混乱的灰色;一个是冬日的暖阳,一个是炎热的夏日;一个在黑夜里给你月光,一个用黑幕笼罩月色。
周书程和我本也没有什么交集,只是有一次体育课上他的篮球砸中了我的胳膊。
之后他便不断的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让两条平行的线相交。
我在学校里碰见了另一号我不想惹的人,他是季阳澈的哥们儿叫闫亮,是我第一次在电话里交谈的男生,季阳澈给的号码。
他也是个问题少年,比季阳澈还混蛋。
我拿着毛巾和矿泉水,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听英语,他突然扯过我手里的毛巾,拧开我手中的矿泉水瓶大口的喝。
他的耳朵上打着耳钉,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你是澈子的同学吧,我见过你,就在你们初中门口。”
“我不认识你。”
“没关系,迟早会认识。”
他说完就走了,把擦过汗的毛巾扔在我的怀里。
我起身张望着季阳澈,他刚好也在看我。
我把毛巾放在空的矿泉水瓶上,走了。既然让我来照看水,现在水已经喝完了,我没有继续留的必要了。
周书程看见了我,他大老远的和我打招呼,却被季阳澈用篮球砸中了头,他没有上前和季阳澈打架理论,只是笑笑,又继续打球。
闫亮有事儿没事儿就来我们班上找季阳澈,起初是找他,后来就变成了找我。
他给我递巧克力蛋糕,给我送火腿汉堡,他给我送很多我没吃过的东西。
艾薇儿说闫亮是想追求我。
他在晚上放学的时候把我拉去了石桥上,让我做他的女朋友。我实在想不出我有哪点吸引了他,转身准备回宿舍。
他拉住我的手,禁锢着我的脖子,吻了我。
我将他的嘴唇咬出了血,他这才松手。他的举动让我很慌张,我害怕的马上跑回宿舍,一路上我的嘴里都有血腥味道。
我拒绝了他,还把他的嘴唇咬破,我猜想他不会饶过我。
事实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