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芬在球队的地位不次于卡莱西莫,卡莱西莫在跟史蒂芬提前沟通时已经说明,做出这样的调整并不是针对史蒂芬,让他减少上场时间,除了降低疲劳,减少伤病的可能外,就是希望史蒂芬能够将节省出来的体力用在上场的时间段上,表现的更好一点。
而要做到这一点,史蒂芬必须在进攻中做到两点,一个是节省体力,另一个就是打的更聪明一点,用更少的体力去得更多的分,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史蒂芬就算是少上几分钟也就没有问题了。
在一个球员的漫长职业生涯中,不仅不能一直靠身体天赋去打球,在技术上同样也要做到不断进化,而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是非常之少的,所有的球员进入联盟之后,都要接受一个考验,身体和技术能否适应联盟的对抗。
能够适应下来的,就能够在这个联盟生存下去,而不能适应下来或适应的不成功的,要不就是在一个合同结束后离开联盟,要不就是泯然于众人之间,变的平庸不堪。
而能够适应下来的人,根据自已的身体天赋和技术手段分为不同的级别,天赋惊人的成为了超级巨星,好的成为了明星级的球员,普通的去拿中产合同,更差的则是拿着底薪混日子。
但是这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靠着身体打球的,终久不得长久,容易受伤也容易被限制,而走技术流的虽然好一点,但是技术也不是万能的,只有将身体天赋跟技术结合,同时还非常努力的人才能走向成功的极致。
在这三种因素中,努力是必须具备的,不知道努力的球员永远不可能成功,身体和技术这两种因素却是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道路,靠身体打球的必然走的是先扬后抑的路子,因为不管再好的身体天赋,也无法抵御时光的侵蚀。
而技术却是随着时间和经验的增加,只会越来越成熟,依靠身体打球后的,在职业生涯的前期表现非常好,但是后期通常就非常一般了,而靠技术或智慧打球的,表现只会越来越大。
而这两者中,身体只能通过刻苦不断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保持下去,而技术却是可以不断进步的,根据自已的身体条件、对手和联盟的规则做出不断的变化,在这方面,迈克尔乔丹可以算得上最成功的一个,卡莱西莫着重给史蒂芬讲了在迈克尔乔丹的职业生涯中,是如何进行技术演变的。
在九十年代前,乔丹刚进入联盟的那几年,他拥有联盟史上最快的第一步、埃尔金贝勒的启动速度、厄尔门罗的柔滑妖魅、j博士欧文的凌空飞翔。这些因素综合而成的是那闪电一般速度同时又灵活多变不可捉摸的突破。
全联盟没有一个跟他身高类似的拥有这样的风驰电掣,为了防守住乔丹,只好用那些身高不及乔丹的矮个子后卫,其中的优异代表就是底特律活塞队的乔杜马斯,与他一起闻名于世的,还有著名的“乔丹法则”,之所以“乔丹法则”出台,就是因为他一个人防不住乔丹。
同为东部强队,在九十年代之间,活塞队一直扮演着公牛队拦路虎的角色,乔丹可以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拿下四十分、五十分、六十分,但是他突破不了活塞队的防线。
不过逐渐成长起来的乔丹变的越来越可怕,查克戴利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决定了,不能再让乔丹一个人干掉我们了。”于是“乔丹规则”出炉了,而结果就是,从此以后,公牛队与活塞相遇的十七场比赛中,乔丹场均二十八分,而活塞赢下了其中的十四场比赛,而输掉的三场比赛,就是活塞队没有执行“乔丹法则”的那三场。
“乔丹法则”是一套非常严格,也非常有针对性的防守战术,细微到了无微不至令人发指的地步,专门为防守一名球员发明一套战术,乔丹是第一个,简单来说就是:乔丹一对一时,逼他朝左移动,以避免他更可怕的右侧突破;试图挡拆时,用大个子双人包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