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刘小姐之死,纯说冤枉。具体经过是:一外省来云江县城做皮鞋买卖的年轻男性商人,由于他在云江县城做生意期间,经常爱到夜总会、歌舞厅去玩,并且,特别喜欢嫖娼。后来,这位外地商人在嫖娼过程中终于染上了性病。该男子在知道自己因嫖娼而染上了性病后,便产生了变态心理——他发誓要把所有的‘仇恨’都发泄到歌舞厅、夜总会的服务小姐身上!是夜,该男子花费两千元钱从外地聘来三、四位身强力壮的汉子,请他们到竹林庄园的夜总会去玩。他们一伙人来到山庄后,便包了一个较大的舞厅,并指定只要刘倩独自一人陪他们四人唱歌、跳舞,答应不仅每小时给刘倩一百元的小费,就连包场费也自愿每小时曾加一百元。据说,这笔生意后来顺利成交了——总台经理高兴,那名叫刘倩的服务小姐也很高兴!据说,当他们四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舞厅里唱歌唱到十二点过后,大家都有些唱累了。于是,那四名男子便向刘倩提出性服务要求,声称只要刘倩每跟他们中的一人做一次爱,报酬为两百元;做第二次爱,加价为四百元。以此类推……据说,刘倩初步估算了一下,凭自己的实力,如果真象他们说的,她今而个晚上绝对可以挣三、四千元钱。于是,那名叫刘倩的服务小姐便半推半就地答应了。但她的前提条件是:每人先预交五百元钱,剩余的,则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然而,刘倩小姐这次失算了:那四名男子都是有备而来的——他们事先个个都服了不少的壮阳药!
于是,刘倩小姐在连续经过了七、八个小时的工作后,终于承受不住了,最终,因大出血而死亡。
而那四名男子,则于凌晨四、五点钟,趁人们都还在酣睡之际,便悄悄逃离了竹林庄园……。
而最后一则传说,则仅限于云江县城区极少数很有‘来头’的人士,而且,这个传说是极为不可靠的,是千万不能乱传的,或者说,编造这个传说的人,显然就是居心不良。本来,这个传说我们也不该在这里讲——我们怎么能道听途说呢?但是后来又想,既然是传说,大家又何必当真呢?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讲一讲,目的只不过是想说明一下那些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他们是怎样乱说的罢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也要跟着他们一起乱说,只是想要你们知道这些人的良心是多么大大的坏!
好吧,你们就听听这些别有用心的家伙是怎么说的:说是建军节之夜死亡的那位竹林庄园的服务小姐,姓朱。至于名啥子,则没人能够答复你。据说,该小姐相当漂亮,是庄园里除了冯总之外的最漂亮的一个女人。当然,也有些人说她甚至比冯总都还要迷人些,是天外天公司特意从云江县附近八个区、县的所有歌舞厅中挑选来的一位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夜总会的服务小姐们的领班小姐。也就是说,论其职务,相当于一个部门的经理了。据说,领班朱小姐曾经引起了史立成的那位从省军区复员后安排进县财政局开丰田轿车的大公子史大勇的注意。于是,史家大公子便经常开车去山庄找朱小姐玩,直到后来,两人终于偷食了禁果。后来,当他(她)们两人的关系发展到了行影不离的地步时,史大勇偶尔便带朱小姐到自己的家里玩。一开始,史立成、黄竹均还以为自己的儿子可能只是跟朱小姐玩玩便算了,可是,后来发现他(她)们两人大有发展到将要成为一家人的地步。于是,史立成和黄竹均便出面管理了:这怎么得了——一个是堂堂县委书记的大公子,另一个却是夜总会的小姐。要是这件事传出去,那我史立成的脸往哪里搁?我这个书记还当不当了?于是,史立成两口儿坚决要求儿子立即断绝跟朱小姐的来往。而史大勇当着父母的面答应断绝跟朱小姐的来往,可是,由于的确是禁不住朱小姐美貌的诱惑,史大勇便偷偷地跟朱小姐来往,两人经常在一起乱搞。直到有一天,朱小姐告诉史大勇: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他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