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了,汤马斯。」
「五年。」
「什么?」
「五年。」汤马斯说。
「不可能。」邦德兰摇摇头。
汤马斯坐在椅子上不动。
邦德兰再度摇头。
汤马斯翘起二郎腿。
邦德兰说,「听我说。」
汤马斯微微昂起头。
「请容我跟你解释一、两个概念,副总警监。」
「总督察。」
「什么?」
「我昨天被降职为总督察了。」
邦德兰的唇边没有露出微笑,眼中却掠过了笑意,一闪即逝。「那我原先要解释的概念,就不必多说了。」
「我没有什么概念或妄想,」汤马斯说。「我是个务实的人。」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照片,放在邦德兰的办公桌上。
邦德兰往下看着那张照片。一扇褪色的红门,中央标示着二十九号。那是后湾区一户连栋房屋的门。刚刚闪过邦德兰双眼的笑意,此时转为相反的情绪。
汤马斯一根手指放在邦德兰的桌上。「只要我把照片交出去,你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因为买淫而被调职。我知道你现在正在募款准备竞选州长,我会让你的财库更充实。口袋深的人,就能打败所有对手。」汤马斯戴上帽子。按了按帽顶,直到他确定戴正了。
邦德兰看着他桌上那张照片。「我会想办法的。」
「想办法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也只是一个人。」
「五年,」汤马斯说。「只能让他坐五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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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星期后,一根女人的前臂冲上纳罕镇海滩。过了三天,林恩市海岸的一名渔人收网时捞到一根大腿骨。验尸官判定这两根大腿骨和前臂都是属于同一个女人的——年龄二十出头,大概是北欧血统,皮肤很白,生着雀斑。
麻州地检署以携械抢劫的罪名起诉乔瑟夫·考夫林,乔认罪了。他被判刑五年四个月。
他知道她还活着。
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另一个可能性让他受不了。他相信她还活着,因为如果不相信的话,他就会觉得赤裸而毫无辽蔽,活不下去了。
「她死了,」他从萨福克郡看守所移监到查尔斯屯州立监狱前,他父亲这么告诉他。
「不,她没死。」
「你搞不清自己在说什么。」
「车子冲出路面时,没人看到她在车上。」
「在雨夜里高速行驶的车上,谁看得见?她坐在车里,孩子。那辆车冲出了路面。她掉进海里,死掉了。」
「除非我见到尸体。」
「那些尸体的局部还不够吗?」他父亲歉意地举起一只手。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更柔和了。「你要怎么样才肯讲道理?」
「她死掉这件事没道理。我知道她还活着。」
乔说得愈多,心底就愈明白她死了。他感觉得到,就像他感觉得到她爱他,即使她出卖了他。但如果承认她死了,如果他面对这个事实,那眼前除了要去东北部最可怕的监狱蹲五年苦窑,他还剩什么?没有朋友,没有上帝,没有家人。
「她还活着,老爸。」
他父亲看了他一会儿。「你爱上她哪一点呢?」
「你说什么?」
「你爱上这个女人哪一点呢?」
乔思索着字句。最后,他结巴说出几个勉强比较适当的字句。「她在我面前的那一面,跟她平常给别人看的不一样。不晓得怎么讲,总之是比较柔和的那一面。」
「你是爱上了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
他父亲听了昂起头。「当初生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