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墙上的塑料插座、厨房里的塑料杯子和衣橱中的蜡烛也融化了。一个电子钟停在四点二十分,改插到其他插座后还能走动。
本案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第一桩以科学方法来研究人体自燃的案件。
包括警方、fbi、病理学家、火灾专家及消防部门,都各自以不同的角度介入调查。然而,随着漏电、化学药剂、闪电、自杀与谋杀的可能性逐一否定,确定根本找不到任何原因后,当局最后承认调查失败。
当然,里瑟案又被归入人体自燃的现代案例之一。
事实上,人体自燃最令人无法理解的一点,是燃烧过后的人体几近成灰。火葬专家指出,若要使一具尸体化为灰烬,必须先经过摄氏一千两百度的高温燃烧至少九十分钟,续以一千度燃烧六十分钟至两小时半。
即便如此,火化之后仍会留下碎骨,无法像人体自燃的结果那么彻底。而且,环境如在一千度以上的高温下,周围的物品也会开始起火,不可能毫无损伤。
为此,种种异想天开的臆测也纷纷出笼。除了十九世纪的“高浓度酒精”假设外,还有著名的“人体积存过多可燃性脂肪”、“易燃衣物”、“过量磷元素”及“人体静电”的猜测等等,不一而足。其他诸如球状闪电、外星死光、体内核分裂、目光灼人、怒火中烧之类的胡说八道,当然更不值一究……
──读完这些网页,我发现夏卡尔的说法颇有几分道理。
我记得,辜明孝曾经提到,辜明卉的房间之所以被漆成黑色,是因为辜崇希想要遮掩墙上触目惊心的人形焦痕。
选择黑色油漆,当然是心理异常的行为。但所谓的人形焦痕,其实和里瑟案现场“一公尺以上的天花板、墙壁尽数熏黑,黏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的描述极为雷同。
还有,仅仅烧毁躯体,没有波及其他家具──也是辜明卉案和人体自燃现象的类似之处。
网络上热烈讨论的人,通常看不到案件的全貌。那么,到底夏卡尔只是刚好猜中,还是他根本就与这些事件有关呢?
据说,凶手的犯罪动机如果含有“引起世人注意”的成分,那他在犯案之后,就很有可能重回现场──混在围观的人群中,窥视警方的办案行动。此外,他还会细心地搜集相关新闻消息,剪报整理成册。
有些凶手甚至会主动与警方联络,并嘲笑警察办事不力,例如十九世纪末在英国出现的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写了许多语带讥讽的信件给苏格兰警场。
网络时代已然来临。新一代的连续杀人魔,会不会利用网络来宣示自己的存在呢?
无论是a小姐或辜明卉案,除了网络上的讨论,显然未曾引起警方的注意。假设这些案子真的是某个杀人魔所作,也许他确实会急于渴望得到警方的重视。
然而,杀人魔的杀人手法太聪明、太特别,令警方根本没有理由去怀疑a小姐和辜明卉两人是遭人谋杀。原本打算唬得警方团团转的诡计,竟然完全被警方忽略。
因此,相关讨论串必须愈来愈长,引发网络愈强烈的波澜,直至媒体大幅报导,警方才会扬弃原先意外或自杀的结论,重新展开调查,杀人魔也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世人目光。
这时候,凶手必须释出一些言之成理的线索……
那么,人体自燃现象,正是网络杀人魔使用的杀人手法吗?这种现象真的能够透过网络遂行谋杀吗?另外,这跟辜明卉房内的白色吊绳、电脑里的吊死女鬼影像文件又有什么关联?
在我的脑海中,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火焰魔法!
世界上真的有火焰魔法吗?
我回忆起影像文件最后几秒,画面上的女子恶狠狠地瞪视着我的景象,又联想起适才网页所提,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