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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警察,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家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烟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家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警察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家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警察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的爱情,可再美好人家姑娘也要吃饭啊,还不如哥们我呢,现在多快活。”我见他来劲了,赶紧制止。
“得了,瞧你那点出息,你现在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知足了,看你得瑟的,不同你扯皮了,快把那人地址告诉我。”同学赶紧把霍思远的地址抄给我,不过临走前还是说了句。
“你最好还是别去,我爷爷以前是看风水的,我略知一二,那小子每到二月份身上就怪怪的,我老远看到他就能闻到他带着一股子死气。”说完,他神秘的闪进屋子。我愣了下,心里暗骂一句,既然是活人怕个俅。
按照地址,我找到了霍思远的家,果然是破旧的利害,整个房子外面看上去千疮百孔,真奇怪居然还能住人。
或许住的不是人呢?
我忽然打了个冷战,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我也没去多想,只是走上前,敲了敲房门,大声喊着霍思远的名字,不过很奇怪,房门自己开了,而且也没人答应。
我抬腿走了进去,房间里充满了怪味,不过很熟悉,因为自己大学寝室四年都是那股味道,比这里还大着呢。房间不小,但杂物太多,拥挤不堪,反倒是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小心翼翼的绕开那些衣服和啤酒罐子,看来这里的主人非常喜欢喝酒。我把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对流了下,舒服多了。
前面有张书桌,恐怕是这里唯一能看得顺眼的东西了。桌子不大,一米来长,紧贴着墙放下,上面整齐的摞着一堆书,都是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当然也有我比较喜欢的,像《野性的呼唤》,《双城记》等,另外还有很多鬼神异志,看来这位仁兄狩猎很广,桌子上还有一叠书稿,不过没有动笔,旁边的台灯虽然擦拭得非常干净,但已经发黑的灯泡和几乎破掉的桔黄色灯罩都说明它工作了有些年头了。
“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