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她,记住了吗?
宋方淮是个商人,形式做派蛮嚣张,手机尾号连着五位一模一样,霍皙记性又好,她默念两遍,就记住了。
俩人站在路口分别,霍皙笑的跟朵儿百合花似的,武杨直勾勾地瞅,怂恿沈斯亮:“咱就这么干看着?”
沈斯亮摸摸裤兜,想找烟,找了半天才想起来换了裤子,他把手里矿泉书瓶捏的嘎吱嘎吱响。
武杨不怕死:“咱俩也过去打个招呼?”
“不认不识的去干嘛啊?让人讪着?要去你去。”沈斯亮把手里的空水瓶空投到垃圾桶里,转身就走,后背一大片衣裳都让汗给浸湿了。武杨问他:“嘛去?”
“回家。”
“哎,你真不怕二朵儿跟别人跑了?”
“腿长在她身上,想跟谁走就跟谁走,我管的着吗?”沈斯亮给武杨一个后脑勺,他说“她想跟谁走就跟谁走”这几个字的时候从牙根儿里往外挤,是真气的够呛。
男人的天性就是这样,他以为这个东西,这个人是他的,就应该永远是他的,她从来不会走,不管两个人闹成什么样,哪怕最后两败俱伤,她也应该是他的。
可是,哪儿有那么多你以为,你认为,就应该这样的事情?
回家势必要出了足球场路过两人,沈斯亮从他们身边经过,目不斜视,脸上严肃的就差踢着正步了。
他打定主意不理霍皙,再也不掺和她的事儿了。
……
这天,霍皙开车去印刷厂盯第二天的报纸,回来的时候路过沈斯亮单位门前,正好是下班的高峰期,路上堵车,想加塞儿的,变道的,拐弯的,把那条路堵的是水泄不通。越到这时候人心里越烦躁。
霍皙想抄条近路,正倒车出来,车子歪歪扭扭横在人家单位门前,这时候门口车杆开了,从里头驶出一辆奥迪。
沈斯亮这人挺有风度的,一般看见路堵,从来不抢,就等这些加塞变道的先走,他不疾不徐刹车停在门口,还有闲心跟人家岗哨聊大天儿。
“今天你的岗啊?”
门卫不能说话,眨了眨眼。
沈斯亮二大爷似的仰在座椅里,一只手搭在车外:“下哨以后快点跑,我出来的时候听你们排长说今天晚上吃火锅,内蒙的羊,别回头捞不上。”
岗哨想笑,又不敢笑,憋着嘴咧出个很小的弧度。
沈斯亮坐在车里叹气,这条路,没个十分二十分的,根本别想出去,他盯着前风挡玻璃发呆,看着着看,觉着前头挡路这车眼熟,再一看,才发现里头坐的是霍皙。
她小心翼翼倒车转弯,尽量不蹭着别人,看得出来挺着急,好像赶路,沈斯亮面无表情在车里按喇叭,催命似的按,把头从车里探出来跟她嚷嚷:“快点走啊!!”
“堵着别人不知道吗?”
霍皙吓一跳,猛地踩了下刹车,差点跟前面追尾,她恼怒从车里探出头:“你赶着投胎吗?”
说完,她才看清是沈斯亮,霍皙抿着唇,也不跟他吵,脚下加油,蹭的一下就蹿出去了。像是躲瘟疫似的走了。
她开车这本事,还是原来是他教的。
沈斯亮心里憋着一口气,不能发泄,只能讪讪跟着车流往前走。
……
与此同时,宋方淮开始对霍皙发起猛烈的攻势,那天俩人分别以后,霍皙回家没有几分钟,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很简单,就是一个名字,提醒她记得保存号码。接着没过几天,宋方淮就邀请霍皙吃了一顿饭,而且没给霍皙拒绝的机会,直接去了她们报社楼下。
而且,宋方淮从来不逾矩,吃饭就是吃饭,像两个适可而止的朋友,从不言深。他借着在报社投广告的机会,能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