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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2 / 5)

子,包食宿,我就想去试试运气。”少年人说起自己的身世,让大家唏嘘不已。

张芝开始狐疑,又觉得少年人身世可怜,没往深处想。莫二正式成了他们中一员,同吃同喝,与张芝等人形如兄弟。

辽阔荒原无边无际,长路漫漫走了何止半月,终于到了人族居住之地。唐国边境小镇,人来人往,各种商贾生意兴隆。

这伙人都是乡巴佬初进城,看到什么都稀奇,感叹人间繁华之余,就忍不住要去客栈饱餐一顿。

这奇怪的组合走进店子一刹那,让所有吃客目瞪口呆。

店小二冷色一冷,穿得野蛮人一样,不用说是来求施舍的。便拿来几个黄霉的包子递给他们。很不耐烦地说,“走吧,今天本店生意好,便宜你们了。”

大狗见不惯人眼看狗低的,张开大嘴撕咬店小二的大腿。

“死狗滚开,狗咬人了,快来打狗吃狗肉火锅!”

瞬间爆发人狗大战,大狗虎虎发威,一狗干翻店里所有人。酒饱饭足后,大摇大摆走出店子。

“狗兄威风不减当年,佩服!”

“也不看我是谁,我是天狗的后人。”大狗很骄傲扬起狗头,壮如公牛的大狗,浑身火焰色长毛非常惹人瞩目。

张芝无语,这大狗出尽风头,完全掩盖了他的光芒。

走出小镇,又行八百里到了荒无人烟之地,这里都是坟墓,气氛幽森恐怖。

此时正值黄昏,古墓之地多半是阴间鬼魂出没之地,天色越来越暗,转眼间整片天空暗下来,阴风习习,甚是?人。

噔噔噔马蹄声响彻这片大地,无数阴兵骑着战马从这儿经过,骑兵后面跟着鬼卒,浩浩荡荡,如奔流。

这个过程持续了半个时辰之久,半个时辰之后,当所有阴兵过去,他们这才匆匆从墓地过去。

无敌之势,独步天下

砂糖开单章来就小说说明一些问题,首先是小说风格和路子,不用说大家还是感受到了走的是无敌,一路碾压对手的路子。

可是猪脚给人感觉好像挺厉害的样子,但到了小说情境,又感觉不是那么回事,猪脚并没有一开始就呈现无敌姿态,与龙族少年争雄,别人为了公平还特意压制实力,打了一个多月才勉强战成平手,不是说明龙族少年多差劲,而是猪脚太弱;面对大水妖只有自保和逃窜的份,在试炼中也是靠团体的力量才渡过难关,大家就觉得不够过瘾。砂糖表示可以理解。

为什么没有从一开始让猪脚无敌天下,一路碾压对手呢?

是这样的,在书评和论坛里看到很多人批评这一类小说,那就是刚开始就写猪脚多么牛叉,多么无敌,不管什么样的实力都能战胜。读者大大对这种处理方式很诟病,大呼脑残和狗血。

因而砂糖要写无敌,但又不能狗血,怎么办?

用小说通常的处理方式,欲扬先抑,先贬低猪脚的战斗力,让他看起来很厉害,可每一次战斗,他不是一路碾压对手而取胜的。

除了手法上欲扬先抑,还做了很多铺垫,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

什么是无敌?心里无敌,有一颗强者之心,一往无前,书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然后才是战斗的无敌,猪脚从服下至尊宝血脱胎换骨蜕变成先天圣体,然后炼皮炼骨,再然后药物淬体,全面激活先天圣体,再到鸿蒙紫火淬体,写了这么多,那么猪脚还不能无敌,那简直是天理难容。

从这以后,猪脚将一人之力对敌,凭一己之力逆天,继而逆仙。

热血征程从这里开始,让猪脚无敌之姿,独步天下!

最后还是求收藏推荐,跟砂糖血液一起燃烧吧!开始异世征战,征服人妖仙!这周的目标收藏要过三百,不然书就沉了。

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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